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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保参保人员第三轮体检将开始

2024-01-09 21:59
摘要:7月10日,宁波市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将开始第三轮健康体检。体检时间为从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11月底。

7月10日,宁波市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将开始第三轮健康体检。体检时间为从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11月底。

新增三个项目费用由市、区财政全额承担

本次健康体检的对象为体检时间段内正常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老年居民、高校(技校)学生、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和其他未入学的未成年人。

本轮健康体检项目较上轮有所增加.其中,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增加了血尿酸化验、癌胚抗原测定(CEA)两个项目;高校(技校)学生增加了胸部正位片一个项目。

本轮健康体检所需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全额承担.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体检费用由上轮的90元提高到100元/人;高校(技校)学生体检费用由上轮的42元/人提高到50元/人;婴幼儿及未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体检费用仍为42元/人。

按不同人员类别,体检项目和费用结算标准均有所不同。

体检医院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

体检医院由73家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的医院组成,7月10日起开始接受体检人员预约登记,至11月底全部结束,逾期未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人员原则上选择辖区内体检医院进行预约和体检。

体检人员可随带本人医保卡(社保卡)到选定的体检医院进行预约登记,也可通过电话进行预约。体检人员在约定时间到体检医院领取体检本,持体检本和医保卡(社保卡)进行体检。

高校(技校)参保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高校(技校)参保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原则上各学校就近选择体检医院实施体检。已办理异地安置定点就医手续的老年居民可在安置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凭有效体检发票在2013年12月31日前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超过标准部分的费用自理)。

特别提醒

一、体检前三天饮食清淡

医保中心提醒在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少吃高脂肪、高胆固醇食物;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过度疲劳;体检当天需空腹,定点体检医院将免费提供早点和茶水。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会在约定时间内将体检结论和建议一并反馈给体检人员。

二、有序预约

为了保证体检质量,体检医院对每日体检人数做了限定。请体检人员有序预约,准时体检,以免临近结束时因人多造成预约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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