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在该中心(原唐山市社保局个体缴费大厅)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签订了代理协议)并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即日起开始缴纳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21日。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医疗保险政策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本次医疗保险费征收将按照2012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33元)的60%即2299.8元作为缴费基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人员不再以个人养老金为缴费基数,统一按照2012年度唐山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794元为缴费基数。 缴费档次及缴费金额为: (一)灵活就业人员 1.A档按缴费基数的8.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11元/月)及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25%),年缴费金额2546.88元,预存金额2700元(含代理费); 2.B档按缴费基数的4.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11元/月)及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25%),年缴费金额1442.88元,预存金额1600元(含代理费)。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退休的人员 1.A档按缴费基数的6.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缴费(11元/月),年缴费金额为1531.32元,预存金额1700元(含代理费); 2.B档按缴费基数的4.5%计算,另加大额保险缴费(11元/月),年缴费金额为1100.76元,预存金额1300元(含代理费)。 参保人员请在7月21日前,在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开户银行(中行)各营业网点就近一次性存足应缴费用,并请于2013年7月31日后到缴费银行打印扣款明细,若扣款记录不详请及时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系,以确保能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另悉,在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自2011年底开始使用中国银行《医保缴费专用存折》缴费,尚未领取《医保缴费专用存折》的参保人员请速到社保服务中心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