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通知确定,我省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14元(2019年个人缴费标准262元,补缴当年差额52元),与2019年保持一致,年内不再进行补缴。
各市州医保部门将加强与税务及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并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做好参保缴费解释工作,使广大群众了解、理解、熟知医保政策,进一步调动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同时,医保信息部门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及时更新缴费标准,确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