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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社保缴费基数,长春市企业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1. 长春市企业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由于疫情的原因,在2021年7月1日之前,长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按照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与60%来核定的;2021年7月1日之后,长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调整为按照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与60%来核定。那么具体缴费标准是什么?长春2021年社保缴费标准?

    1.职工养老保险

    单位职工:单位缴纳比例为16%,个人缴纳比例为8%;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纳,个人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2.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单位职工:单位缴纳比例为7.76%,个人缴纳比例为2%;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职工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纳,个人缴费比例为4.9%(固定249.33元/月);缴费基数为5088.42元/月。

    3.失业保险

    单位职工:单位缴纳比例为0.7%,个人缴纳比例为0.3%;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无上限。

    4.工伤保险

    单位职工:按照行业风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1%-0.95%,个人不缴纳;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2. 长春市的社保缴费基数

    即日起参保单位、个人可按规定缴纳2012年社会保险费 长春市个体参保人员年缴费金额分别为8294.4元、6636.0元、4977.6元 近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印发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2〕89号),公布了2011年全省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称2011年社平工资),长春市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1473元(双阳区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8064元)。

    即日起,包括参保单位、参保个人缴费等多项社会保险业务均可以办理。

    3. 长春企业社保缴费比例

     长春市五险一金,个人缴纳的比例,其中,养老金按上一年度平均的8%缴纳,医疗保险缴纳2%,失业保险缴纳0.3%,公积金交了8%,工伤保险交了1.5%,生育保险交0.5%。

    4. 长春市企业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钱一个月

      一、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3835元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2766.95元

      自2019年5月1日起,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核定周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社保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

      单位:16% / 个人:8%

      2、医疗保险

      单位:10% / 个人:2%

      3、失业保险:

      单位:0.5% / 个人:0.5%。

      4、生育保险

      与生育保险合并,个人不用缴纳。

      5、工伤保险

      根据行业不同在0.3%-6.6%之间浮动,个人不用缴费。

    5. 长春市企业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啊

    2022年长春五险最低缴费标准如下: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一、长春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类型 最低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 单位承担比例 个人承担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3053.05 15265.25 16% 8%

    基本医疗保险 3053.05 15265.25 6.0% 2.0%

    失业保险 3053.05 15265.25 0.70% 0.30%

    工伤保险 3053.05 15265.25 0.60% —

    生育保险 3053.05 15265.25 0.50% —

    大病医疗 — — — —

    类型 单位最低金额 个人最低金额 单位最高金额 个人最高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 488.49 244.24 2442.44 1221.22

    基本医疗保险 183.18 61.06 915.92 305.31

    失业保险 21.37 9.16 106.86 45.80

    工伤保险 18.32 — 91.59 —

    生育保险 15.27 — 76.33 —

    大病医疗 8.00 — 8.00 —

    小计 734.63 314.46 3641.14 1572.33

    合计 1049.09 5213.47  

    二、长春单位社保缴费比例

    6. 长春社保缴费基数核定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社保的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费率是社会保险单位在一定时期计算和收取保险费的比率。它通常用百分数(%)或千分数(‰)来表示。

    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1%,其中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缴费。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单位基准费率,基准费率控制在0.5%~2%之间,并根据有关情况定期调整,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8%,职工个人不缴费。

    3、社保的计算公式

    社保每月要交多少钱计算公式:社保月缴费基数*社保缴费比例

    公司社保缴费金额计算公式:公司社保缴费基数*公司社保缴费比例

    每个城市的社保基数与比例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2%、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

    7. 2018年长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72136元,月平均工资为6011.33元。

    2018-2019年长春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10%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11.33*110%*300%元/月),即19837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 60%(6011.33*110%*60%元/月),即3967元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8033.99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3606.80元/月)确定。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2018-2019年长春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

    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

    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7%,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公司缴7%,个人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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