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保报销有效期,大学生保险有效期
1. 大学生保险有效期
大学生证的有效期一般为四年。
学生退学或毕业后离校时,应交回学生证。校方取消后,应留作学生纪念。学生应该带着毕业证书离开。损失或故意不支付的,将酌情处以罚款。
学生证各栏内容不得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栏目内容需要变更的,应当持书面申请书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证明材料向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学生证只能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学生证及校徽将于新生登记后两星期开始发放。
如果学生证和校徽不慎损坏,我已提交补发申请书,并收到学院的《学生证补办申请表》。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后,学院办公室封存,并将损坏的原件拿到学生办公室处理。
2. 大学生保险生效时间
一、就医相关规定:
(一)在校医院就诊或经校医院转诊,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可减免。
1、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大学生在校医院首诊,或经校医院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减免300元。同时,由统筹基金承担的比例在规定基础上提高3%。
2、需通过校医院转诊的大学生,凭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和杭州市市民卡(包含萧山、富阳、余杭区),至校医院挂号就诊,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情和拟转诊的医院,由接诊医生安排转诊。
3、在转诊有效日期内,至转入的不同等级医院就诊时,请务必找人工窗口挂号收费,并主动出示证历本和市民卡(包含萧山、富阳、余杭区),才能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费用结算标准按照转入医疗机构的等级执行。如对费用有疑问,请现场咨询就诊医院收费人员予以解决。
(二)关于外出就诊的其他规定
1、外出就诊必须使用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和杭州市市民卡(包含萧山、富阳、余杭区),至市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诊,方可进行医保结算。
2、大学生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可在相关居住地、实习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可凭本人市民卡(社保卡)在医保“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详见附件1)直接结算,或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所在高校相关证明至医保经办机构按市区医保规定结算(详见附件1)。
(三)医疗救助相关规定
持有效期内杭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免缴当年度医保费;持有效期内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学生,只需缴纳当年度一半保费,即3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在规定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向校医保办提交申请。
二、市大学生医保相关结算规定:
(一)门诊医疗费用结算
1、先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300元。
2、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如下:
三级医疗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统筹基金比例
40%
60%
70%
个人承担比例
60%
40%
30%
3、大学生在校医院门诊就医时,统筹基金承担比例在规定基础上提高3%,即个人承担比例为27%。
4、大学生在校医院首诊,或经校医院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减免300元。
(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1、由个人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其中最高等级医疗机构标准计算。三级医疗机构800元,其他医疗机构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2、住院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三级医疗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统筹基金比例
70%
75%
80%
个人承担比例
30%
25%
20%
3、大学生医保不设住院最高限额。参保学生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高于25万元时,统筹基金承担比例80%。
(三)医疗困难救助
1、持证人员: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当年个人承担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救助:
(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持有者,在规定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予以全额救助。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有者,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救助比例为70%;门诊医疗费救助比例为50%,最高不超过3000元。
(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救助比例为60%。
持证人员在惠民医院或经惠民医院同意转入指导医院、协作医院就诊的,可按规定同时享受有关惠民待遇。
2、非持证人员: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大学生,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超过25000元的部分按超额累进制结算,各段救助比例分别为:25000元至35000元(含)为50%,35000元以上为60%。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市区范围内需持市民卡、病历本在市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诊结算。没有市民卡的学生持身份证和病历本结算,除不可抗因素必需急诊外,其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自费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2、学生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可在杭州市区以外的相关居住地、实习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凭本人社保卡在当地医院直接结算或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寒暑假证明(学院提供)、居住地证明、实习证明以及医疗发票、结算单据、住院记录等材料至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可凭居住地证明、实习证明以及医疗发票、结算单据等材料至校医院医保办报销。
3、在校医院就诊请主动出示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和杭州市市民卡(包含萧山、富阳、余杭区),市民卡一经开通医保功能,每次就诊必须和证历本同时出示方可享受医保待遇;未办理市民卡的学生出示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和身份证。需要办理市民卡的学生请通过市民卡公司APP自助申领。
3. 大学生保险有效期多久
网签的有效期是90天之内
4. 大学保险期限
关于2021年大学生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
根据上海市医保中心文件精神,学校从即日起至12月4日开展2021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工作。本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
一、缴费人员
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二、缴费方式:
(1)通过welink缴费:
登录welink,在校园支付模块,选择“保险费”进行缴费。
(2)通过农行APP缴费:https://cwc.usst.edu.cn/2019/1211/c4936a199540/page.htm
三、注意事项
1、希望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正常享受。
2、根据学校医保管理规定,凡2020年12月4日前未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学,将不能被纳入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不享受医保待遇。
5. 大学期间学生有保险么
学校的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一大学生在住院实行定点医疗(急诊住院除外),定点医院由各院校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合理确定。大学生凭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印制的住院结算凭证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后,向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二大学生在外省市发生急诊住院,或因病等休学期间需要在外省市住院医疗时,应到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垫付后,在出院或治疗后6个月内,由院校统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三大学生在普通门诊实行院校医务部门就诊和转诊医疗。大学生经院校转诊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或外省市因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因病等休学期间在外省市发生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垫付后,回院校按规定报销。
6. 大学生保险期限
没有使用期限的。
学校办理的社保卡与社会办理的社保卡本质上一样,都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服务。毕业后可以继续使用。是没有期限的。
社保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社保卡的持卡人可凭卡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等。
7. 大学生医疗保险有效期
一年,从学年开始计算,9月1号到次年的8月31号。
大学生医保按年度结算,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参保大学生的医保待遇结算年度,当学生毕业后应该自行办理停保业务,不再享有大学生医保待遇,已入职的情况下可由单位经办人办理职工医保,没有工作的话也可自行参保居民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8. 学生保险有效期多久
学平险报销有效期一般是两年。学生投保学平险发生保险事故以后需要在两年以内,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两年之内不进行理赔,则视为自定放弃该赔偿
一般情况下,事故发生以后,保险公司都会要求在限定时间之内进行报案,以免时间过长,导致事故责任和理赔内容不清晰不好界定,造成理赔纠纷。
9. 大学生保险有效期几年
重庆大学生医保有效期4年但后面可以续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