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社保缴存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630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16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726元/月。
关于社保补差
一、单位社保
1.补差险种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和工伤保险不补差)
2.补差人群
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含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职工)已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已离职职工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由原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并由用人单位及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3.补差标准
1-11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3416元的应当补至3416元。
1-11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工资高于17317元的应当补至申报工资,最高不超过18630元。
4.缴纳补差社保费
统一补差核定情况可通过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的用人单位网上经办系统“信息查询”—“缴费信息查询”—“欠费实缴信息查询”或“缴费单明细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社保经办机构将在11月21日前将补差单据统一推送至税务部门,请参保单位本月底前按税务部门要求及时缴纳补差社保费。每月补差合计为57.84元/月
个人补差为19.28元/月
单位补差为38.56元/月。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
2021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底前可自愿选择补足当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
5.养老补差金额
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布。
根据该通知,2021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暂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9832元(5819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8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92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323元/月。
根据有关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以该缴费基数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标准。比如:某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8万元,2021年度缴费基数不以1.8万元/月而以17458元/月为标准。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8%计算,企业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最多为1396.64元。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可在上下限标准范围内,按规定缴费档次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3.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
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做2021年省直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医险函【2021】16号)文件要求,现对我院在编人员2021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一、调整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82号)的规定申报2021年个人工资总额和月平均工资。我院2021年工资总额计算方法为2020年1月-12月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资+教龄补+无收入绩效工资标准×1.2倍。
二、本人签字
请各单位来人事处领取学院在编正式教职工《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由本人签字确认。如无法按时报送将会造成我院教职工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无法调整,故各单位务必于18日下班前送人事处。
特此通知。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核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一、202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按照我国制度的规定,企业和职工以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交纳养老保险费用。“社会平均工资”,它等于某一地区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同期内的平均职工人数。该指标反映一个地区全部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情况。
最低缴费基数为当地在岗职工前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比如当地前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00元。由月平均为3000元。最低缴费基数就是1800元。
在职职工缴纳8%,企业缴纳20%,其中职工缴纳的8%计入入个人账户;个人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企业的缴费基数以企业上月工资总额作为企业缴费基数。
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企业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参保人员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其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新就业前,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费,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后,一定要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参保缴费,以免缴费中断影响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202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城乡人员的是按照一定的缴费比例进行缴费的,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亦不例外。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怎样的呢?
据制度规定要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计发办法计发待遇。
对上述政策做出统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维护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随着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和就业形式的重大变化,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迅速增加,但是大量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没能纳入养老保险体系,这就使他们的社会保险权益受到影响。
对此,统一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对他们的参保缴费政策以及待遇计发办法予以统一,才能使他们退休以后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得以落实。
二是改变各地政策差异较大的现状,统一规范基本保险制度。国务院1999年发布的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是否参保以及参保缴费办法,由省级政府确定。
目前各地具体办法不一致,缴费基数一般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到300%,缴费比例也从16%到21%不等。在这种选择性过大的政策下,一些地方养老保险费收得高,很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承担不起;
也有一些地方收得低,一方面形成了新的隐性债务,另一方面又造成这些人未来退休后待遇水平过低。实行统一的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更能进一步体现社会公平,为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长远的稳定保障,同时,缴费基数和比例的统一,也有利于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为他们跨地区流动创造条件。
三是国家出台优惠政策,为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创造了条件。
首先,按照国务院,改革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总比例为28%左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统一规定为20%,比企业职工低8个百分点。
其次,国家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再次,国家规定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从结余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适当补贴。
5.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是用来每月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和自己的月工资有关,如果自己的月工资在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则以自己的工资为基数;如低于社平工资的60%, 则以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如高于社平工资的3倍,则以社平工资的3倍为基数
6.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梅州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单位职工(2021年7月--2021年12月)
险种 缴费基数
(元) 缴费比例(%) 按缴费基数下限、最低缴费比例计算每月最低缴费金额(元)
单位 个人 合计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3800~22941 14 8 836.00 532.00 304.00
▲失业保险 1410~21291 0.32~0.8 0.2 7.33 4.51 2.82
▲工伤保险
0.1~1.05
4.13 4.13
医疗保险 4258~21291 6.3 2 353.41 268.25 85.16
补充医疗保险
13.00 8.00 5.00
生育保险 4258~21291 0.5
21.29 21.29
合 计
21.22~22.96 10.2 1235.17 838.19 396.98
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7月--2022年6月)
险种 缴费基数
(元) 缴费比例(%) 按缴费基数下限计算
每月最低缴费金额(元)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800~22941 ▲20 760.00
职工医疗保险 7097 8.3 589.05
补充医疗保险
13
合计
1362.05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21年1月-12月)
险种 缴费基数
(元) 缴费比例(%) 按缴费基数下限计算
每月最低缴费金额(元)
单位 个人 合计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4588~22941 16 8 1101.12 734.08 367.04
备注:
一、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本人实际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在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申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实施浮动费率,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按前五年失业保险申领情况等因素确定缴费系数实施三档费率浮动,再按省规定进行阶段性调整,调整后单位费率分别为0.32%、0.48%、0.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2%。
工伤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实施浮动费率,用人单位按行业风险分为八类行业,在执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确定五个上下浮动档次实施费率浮动后,按省规定从2021年5月1日起对费率实施阶段性下调50%,调整后费率区间为0.1%~1.05%。最低缴费金额根据全市参保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最低缴费费率进行测算。
7.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算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2、缴纳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二)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按临聘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临聘人员本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聘用的人员按第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临聘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2、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8.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的保险的基数普遍是比较高的。
事业单位员工,一般都是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来进行社保缴费,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为20%,计入统筹账户,个人缴费8%,记入个人账户,除了养老保险外,事业单位员工还需缴纳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为4%,当个人工资大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个人工资小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6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如果个人工资比较高,超过了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这3倍以上的数额,不计入缴费基数。
对于企业单位员工来讲,很多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都是按照一个最低标准,也就是60%来缴纳这个社保待遇的,事业单位人员是严格的,按照员工的一个工资标准来交纳社保待遇的,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的这个养老保险的基数普遍是比较高的,由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没有统一的政策,各地都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缴费比例,所以要根据自己当地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9.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3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宁人社〔2019〕114号),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缴费基数上下限
一、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期间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大于等于3368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二、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360元。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
三、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