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汕头市社保缴费基数
1. 汕头市社保缴费基数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93号)及广东省、汕头市统计局统计的2018年职工年平均工资而进行的。
2018年广东省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338元;2018年汕头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210元,汕头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
2019-2020年汕头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2018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338元的300%,即19014元,下限为2018年汕头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210元的60%,即3126元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上限为15630元,下限为3126元。
工伤保险
按参保单位申报个人缴费工资计征。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汕头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上限为2018年汕头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210元的300%,即15630元。
2019-2020年汕头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4%,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平均申领率实行浮动费率(0.48%、0.64%、0.8%)
2. 汕头市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要看你在哪个地区,因为全国的政策并不统一。全国有这么多个地区,答案各异。;社会保险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应该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缴纳保险费用,分别计入社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1)北京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分为三档,下限是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40%,中间档是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上限是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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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70%。;
(3)缴费比例;普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7%,失业保险1.2%;享受政府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养老保险6%,医疗保险1%,失业保险0.2%
3. 汕头市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社保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五险,涵盖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以及失业。员工在入职的时候,公司通常会为其购买五险,其缴费的依据是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又分为上限和下限。那么,2021年广东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我们接下来就来了解下吧。
一、广东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呢?
2021年广东社保缴费年度是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目前已经确定了本缴费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就是进行社保缴费基数的范围调整。
广东省分为四大片区,片区不同,缴费基数也会差别。第一类片区是省直和广州,第二类片区是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第三类片区是汕头和肇庆;第四类片区是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我们先来看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有不同,广东的四大片区的缴费基数上限是一样的,只是区别在缴费基数下限,具体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广东的工伤保险是属于单独列出的,其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全省一致的,与养老不同,没有区分片区,分别是:
全省范围内缴费基数上限为22941元,全省范围内缴费基数的下限是4588元
4. 汕头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汕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布2020年社保年度各项社保费缴费标准,从公布的情况来看,缴费标准较上年度继续增加。
从调整情况来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最低缴费标准每月250.08元,最高缴费标准每月1621.44元;
按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最低缴费标准每月625.2元,最高每月4053.60元
居民养老缴费方式 ,个人最低一年缴费标准180元,最高一年4800元
5. 2018年汕头最新社保基数
2021年汕头养老金上调新消息:暂时还没有公布,先了解一下2020方案。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20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调整。2020年6月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2020年7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19年12月退休、2020年1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时,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20年。
二、调整办法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定额增加60元。
(二)挂钩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三)倾斜调整。
1.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办法进行倾斜调整。2020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全年7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10元,全年13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70元,全年20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20元,全年264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50元,全年4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600元,全年7200元。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三、待遇发放安排及资金来源
基本养老金已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退休人员,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原渠道发放,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支付。其中,个人账户余额支付部分按照参保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占首次计发基本养老金的比例计算;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6. 汕尾市社保缴费基数
目前,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必须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根据国家规定,失业者参保是无需缴费的。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保险异地转移,医保可随同转移。失业者在失业地即可参加职工医保了,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7. 汕头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汕头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公司16%,个人8%医疗保险:公司8%,个人2%失业保险:公司2%,个人1%工伤保险:公司0.5%,个人0生育保险:公司0.5%,个人0社保累计缴费比例:公司27%,个人11%
8. 广东省汕头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由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改为按照新的广东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也就是说,汕头市2021年灵活就业,最低档的缴费是:缴费基数3673元*基本养老20%=734.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