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保如何报销 住院报销条件是什么
成都医保怎么报销?(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处理条件
参加了成都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在入院前12个月全额缴纳;
符合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则的医疗费用;
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
搬运材料
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费用报销专用票据原件(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
住院费用汇总表(医院盖章)和患者家属签字认可的中药复方;
出院证明原件(加盖医院公章或病情证明);
异地住院及外伤需提供病历首页及住院期间入院记录复印件(加盖住院病历专用章);
异地住院必须提供定点医院和等级证明;(加盖社保机构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工行、农行、建行在成都的任何活期存折或本人签字的卡(原件及复印件)、被保险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处理过程
第一步
医保经办机构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结算岗工作人员受理并接受参保人员提供的结算数据,若数据完整且符合待遇享受条件,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登记中心人工报销;
第二步
移交费用审核岗人员;
第三步
保险代理机构费用审核岗工作人员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返还给费用结算岗工作人员;
第四步
全额支付医疗费用的结算岗工作人员将审核结果准确录入医保信息系统,打印《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费统筹支付结算表》、《成都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结算表》、《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拨付确认单》、《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拨付确认单》;
第五步
调拨确认单按资金审批要求由管理人、审核人、审批人分别签字,被保险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
第六步
全额支付医疗费用结算岗工作人员将支付分配确认单交至基金分配岗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加工时限和成本
时限:当场解决。
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