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社局表示,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险待遇上,参保学生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按80%的标准支付,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按50%的标准支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 记者了解到,学校也可选择建立普通门(急)诊专项资金的保障模式,利用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急)诊专项包干资金,由学校自主选择本校医疗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学生医疗服务。学生在学校选定医疗机构就医,专项资金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90%;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专项资金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50%。 据介绍,参保学生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门(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一个居民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广州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六倍。2011居民医疗保险年度为18.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