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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参保人新待遇17种大病门诊费可报销

2024-01-04 20:55
摘要:《办法》规定,参保人自行到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报销比例比深圳医院转诊规定报销的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深圳医保参保人新待遇17种大病门诊费可报销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从3月1日开始实施,从昨天起,参保人可按新办法享受医保待遇。《办法》实施后,不少参保人非常关心具体操作中的实施标准等问题,昨天,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参保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4月1日后出院的参保人可按新办法报销

  问:我是4月1日前住院的,但要4月1日以后出院,如何享受待遇?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答:对于4月1日前入院但4月1日后出院的参保人,将按照《办法》的待遇给予报销,并不设起付线。

  门诊大病报销增至17种

  问:高血压门诊是否可以报销?目前有多少种门诊大病是可以报销的?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答:《办法》实施前,我市只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门诊透析,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核素治疗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可享受门诊大病报销,《办法》将糖尿并高血压、冠心并慢性心功能不全等14种疾病增加为门诊大病,因此,我市可报销的门诊大病共为17种。

  农民工参保人市外就医也可报销

  问:以前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就医不予报销。这一政策现在有无变化?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答:《办法》规定,参保人自行到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报销比例比深圳医院转诊规定报销的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参保人自行到国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报销比例比深圳医院转诊规定报销的比例降低40个百分点。农民工医保参保人若自行到非结算医院就医,按自行转诊处理,同样可享受此待遇。

  父母为孩子支付门诊费需确认关系

  问:父母为孩子支付门诊费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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