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医疗保险医保政策

生育津贴领取以哪一年的标准计算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成都是多少

2024-07-15 08:55:32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一是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履行了缴费义务; 二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件或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的形式对单位进行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自然分娩或者怀孕7个月以下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以及难产实施剖宫产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怀孕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或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内因病理原因怀孕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1)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职工生育或流产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除以365(天),再乘以以下具体产假天数:(2)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不论生育子女数,可再延长60天),难产时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三)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产假。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无雇工的自由职业者享受的生育津贴,按个人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内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再乘以以下具体天数计算:(1)生育津贴按98天计算。其中,难产增加15天;如果你有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按15天计算;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按42天计算。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和网络收集,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更正,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谢谢。
版权所有:医保知识网 Copyright 201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