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的社保生育津贴实行时间,广东新的社保生育津贴实行时间是哪一年
1. 广东新的社保生育津贴实行时间是哪一年
变化一:缴纳时间变短
在以前如果想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话,广东省大部分地区都有要求必须交满1年的社保,并且生育当月还在缴纳状态才可以。
但新生育新规则取消了这一条件的限制,只要你在单位交满1个月的社保,下个月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这里的待遇就包括生育津贴的领取和生育费用的报销两大块。
变化二:领取时间变长
在新规公布前,广东省对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费用的申领和报销的要求必须是在生育后1年内进行办理。
但新规之后,从生育第二天之后一直到3年之内,都可以进行生育津贴申请和生育费用的报销。
2. 广东新的社保生育津贴实行时间是哪一年开始的
企业必须在女职工生育次月的20-25日,在社保中心财务部扣款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一般在申领月份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款项到达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
对于一般生育保险多久到账来说,就是办完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能报下来,能到账。
3. 广东社保多久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保怀孕申请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三个月内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一般生育津贴申请均在女职工分娩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后申请。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4. 广东的生育津贴什么时候能办理
答:生育津贴须要在分娩后的60天到180天之内进行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指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补贴。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有关的政策需要自己多加注意。
一,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生育津贴须要在分娩后的60天到180天之内进行申请办理。
所需要的材料有: 《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的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的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的情况需另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围产保健费最高800元,生育津贴是缴费基数*6个月。
生育津贴指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补贴。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的标准是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二,在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一)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津贴申报没有固定的时间规定,只要公司里有员工分娩了,并且已经能够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公司的时候,就可以开始申请了,一般来说申请生育津贴有一个有效周期,也就是分娩后的一年内申请办理,错过了这个时间可能就办理不了,所以要注意不要超时。
5. 广东省生育津贴2020最新政策发放标准
1.补助对象
对于所有农村户籍、农业户口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进行补助。
2.补助项目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本补助项目包括顺产、阴道助产和一般剖宫产。
3.补助标准
对于参加新农合的,如果孕妇因并发症或合并症需按普通病例管理时,除了新农合按规定比例报销外,再给予孕妇400元补助。而自然分娩的孕妇,娩新农合给予400元补助,余下的孕产妇项目据实补助,但不得超过400元,为参与新农合的,给予400元补助。
4.领取条件
农村户口女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交满9个月以上,可领取;农村户口缴纳生育保险不足9个月的,津贴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而分娩之后生育保险缴满12个月的,生育补助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助;职工生育补助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6. 广东社保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东莞生育保险津贴补贴标准
一、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1、产检费用:1200元;
2、分娩费用:
a、市内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800元;
b、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4800元;
3、计划生育手术项目:
a、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
b、流产术:500元;
c、引产术:1700元;
d、输精管结扎术:550元;
e、输卵管结扎术:1000元;
f、输精管复通术:3000元;
g、输卵管复通术:4000元。
4、第一批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定点收治医院结算标准参照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执行。
7. 广东社保是哪一年开始实行
广东医保和社保肯定有关系的啦,保险不用钱
8. 广东新的社保生育津贴实行时间是哪一年的
缴纳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缴纳生育保险可以领取的生育待遇主要有: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少花钱)、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补助金(男职工配偶、灵活就业人员)。
当然了,生育津贴不是人人都能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社保条件。
女性员工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符合当地的生育津贴社保领取条件,有的地方要求社保连续缴纳一年的时间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有的地方要求只要缴纳就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了。
2、其次符合当地的计划生育政策。
生育津贴具体公式: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也就是说,生育津贴能领多少,取决于平均工资、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各地区规定也不同,例如北京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可另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也就是女职工最少可享128天产假。
举个简单的例子:
某公司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该单位小红今年休产假,那么小红的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10000/30*128=42666元钱。
9. 广东省社保新规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2020年广东省社保改革新政如下:
广东省用人单位可以享受以下4种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
(一)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
1、在2020年2月至6月份对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的,中小微企业或者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予以免征。
2、在2020年2月至4月份对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的,大型企业或者是其他单位的,减半征税。
(二)阶段性减半征收的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政策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能够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从2月起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基金结余小于6个月的,停止使用该政策;单位在正常申报社保费的时候,可以直接享受减免优惠,如果已经缴纳了2月份的,那么税务机关和社保机构会主动把减免的社保费退回缴费的账号。
(三)对于延期缴纳社保费的政策
如果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保的企业,允许在疫情解除之后三个月之内补办补缴,免收滞纳金,相关的待遇是正常享受的,不影响参保人的个人权益。
延期缴费后,企业的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10. 广东省社保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按照最新发布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广东将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政策,累计缴费年限到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且在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需满10年。缴费年限不足,可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
退休人员一开始不愿意补缴或无力补缴的,可先按规定参加户籍所在地居民医保,中途可按规定选择补缴。《暂行办法》明确,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不得与在当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绑定。跨地区流动不得重复参保。
11. 广东生育津贴按多少天发放
生育津贴补贴标准
生育津贴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产假天数计算方法:
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广州产假天数规定
女职工产假:
1、顺产:顺产98天+奖励假80天=178天
2、剖腹产:顺产98天+剖腹产30天+奖励假80天=208天
产假具体规定
一、生育假期:
1、顺产的:98天;
2、难产:增加30天;
3、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
4、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6、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
7、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
8、怀孕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
9、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
注: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