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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来人员五年社保过渡标准,上海外来人员五年社保过渡标准是多少

2025-01-19 09:23:24

1. 上海外来人员五年社保过渡标准是多少

有区别的,在上海地区,过渡是指原先的综保人员在2011年社保变更之后,为了企业的人力成本压力的考虑,让企业有选择性的在3-5年内有享受给(城镇户籍)员工相对减少缴纳社保费用的权利.

类如:原先综保时候,每个员工,企业只需帮他缴纳40元/月,现在正常(非过渡期)缴纳按照最低基数(2599元)都要缴纳962元,如果企业选择的过渡,则只需缴纳(5),600元左右(具体比例我忘记了),企业员工很多的情况下,可以相对减少蛮多的支出.所以大部分的企业会选择过渡期帮员工缴纳社保.

实质上,对于员工的影响不大,而且在过渡期结束以后,企业就必须按照正常社保缴纳基数缴纳了,当然你也可以要求人事部门给你办理不进行过渡,只要企业同意,即可.

回答有可能因为个人能力局限,出现错误,还请谅解,

2. 上海外来人员社保政策

上海市社保去外地工作需要转的,否则无法缴纳新的社保。

员工办理社保转移分为转出和转入两个部分,在员工离职之后即可办理社保转出,如果在同城市工作的话,仅仅需要原单位办理停保即可。在社保转出之后没有新工作也没有关系,在之后找到新工作开始缴纳社保之后即可办理转入。

3. 上海社保过渡期政策

社保基数是以上一个年度一整年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工资来决定的。并且设有缴纳上限和下限。下限是指缴纳社保的最低基数。

例如今年的社保基数是由2019年全年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工资,去年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为9339元。所以今年的社保基数就是9339元/月。以此为标准,可以计算出今年不同基数下的社保,需要缴纳多少钱。

今年0.8倍的社保基数为:9339×0.8=7471.2元/月

今年1倍的社保基数:9339×1=9339元/月

今年2倍的社保基数:9339×2=18678元/月

今年3倍的社保基数:9339×3-28017元/月

4. 外来人员在上海社保交多少年

外地户口在上海社保交够10年,还不可退休。必须要交满十五年以上,并且满足退休年龄才能在上海办理退休哦。

所以你要继续交社保,交满15年后到60足岁就可丁办理退休手续。如果继续在上海交有难度。那可以社保转移(累计的)到你要去的地方。直到交满15年到退休年令再说了。

5. 上海外来人员五年社保过渡标准是多少年

从2013年10月起,上海的缴费比例进行了调整。外省市农村户籍从业人员,单位给交城保三险: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按照过渡期办法交的话,无论你收入多少,缴费基数均为2346元,缴费比例共36.5%,其中:单位27.5%,个人9%。

因此,2013年10月~2014年3月,个人每月要负担2346X9%=211.2元。

如果单位和个人协商 一致,缴费基数也可以不过渡,按照实际水平交。

假设你10月份新进单位,月工资为4000元,那么你的缴费基数为4000元,仍然只能交城保三险: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仍为36.5%,其中:单位27.5%,个人9%。

因此,2013年10月~2014年3月,个人每月要负担4000X9%=360元。

6. 上海社保三年过渡政策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R×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

其中:R为计发系数,其值在1%到1.4%之间,由各地测算后确定;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某中人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7. 2018年上海外来人员社保新规定

系统的说一下如何医保卡异地就医吧

如果身在异地,医保卡能不能用呢?好消息是最新的医保卡政策已经支持医保卡异地使用了!究竟怎么来进行医保卡异地使用呢?

【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当地医院无法治疗或未治愈,需要异地就医,且当地医院开具了转诊证明的患者。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注:以下三者缺一不可

1、参保人员已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2、住院就医的异地医院已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3、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信息完全并可正常就医使用。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怎么走】

1、先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

2、选定点

从公布的名单中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登陆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3、持卡就医

就医人员就医时一定要带上社会保障卡,它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8. 上海外地人社保满五年

01 非本市户籍,

可以在上海退休吗?

非本市户籍的一般账户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在上海办理申领养老金:

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是上海,且缴费年限满15年;

女性40周岁前,男性50周岁前,在上海参保的都为一般账户。

02 到退休年龄,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

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延长缴费未满15年,

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若延长缴费后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也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可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个人可以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保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03 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

要提前1个月吗?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到龄当月也是需要缴纳社保费的,所以不需要提前一个月去办理,在到龄当月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即可。

04 养老金领多领少?

和什么因素有关?

影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因素主要包括↓↓

■缴费基数

■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累积额及退休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

简单来说,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到的养老金就越多,也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05 “个人参保”比“单位参保”

领的养老金要少,是真的吗?

“个人参保”与“单位参保”在退休时养老金的计发办法都一样。

在缴费基数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不存在“单位参保”比“个人参保”领的养老金多这一说法哦。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非本市户籍达到一定标准

也可以在上海申领养老金哦

9. 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算社保年限吗

希望在上海交满10年社保的人员,应该是指非上海户籍人员即外来人员,有二类,一是在职类的外来人员,其社保可以由公司交,只要不离职就一直可以交,直至满10年;

另外一类就是夫妻投靠类一方的外来人员,夫妻其中一方是上海户籍,另外一方是外来人员,则另外一方的外来人员只要在居住地的社区办理投靠类居住证即可在社区参保,投靠类居住证每年年审通过,即可持续缴纳社保直至满10年。

10. 上海外来人员五年社保过渡标准是多少岁

  请参考:主要是为了给你少缴纳社保而制定的,当然公司也少缴纳了。

  【外来从业人员·两大变化】

  设定5年过渡期

  由于此次政策调整涉及人群范围广、社会影响大,且企业和个人的实际负担都有较大幅度增加,本市对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设定了5年过渡期。

  据了解,5年过渡期的具体办法为:2011年度(发文之日至次年3月)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2012年度 (当年4月至次年3月,下同)个人缴费基数为45%;2013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50%;2014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55%;2015年度起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举例来说,2010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根据过渡期规定,参保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2011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558元。

  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共计缴费基数的 37.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8.5%,分别为养老22%,医疗6%,工伤0.5%;个人缴费比例为9%,分别为养老8%,医疗1%。

11. 上海外来人员五年社保过渡标准是多少钱

答;根据新政策,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2012年社保缴费比例按以下办法确定。

养老保险: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17%,个人缴费比例为5%;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22%,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1%;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12%,个人缴费比例为2%。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2011年6月仍在缴费的小城镇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2011年7月起停止在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转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逐步过渡。

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缴费基数确定具体办法为:个人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比如,2010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根据过渡期规定,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3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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