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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社保缴费新规定,湖南省职工社保新规定

2024-07-19 09:27:07

1. 湖南省职工社保新规定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一、湖南医保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门诊医保报销流程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住院医保报销流程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二、湖南医保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

湖南省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达到人均120元左右。此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9月底,湖南省将实现城乡居民全省覆盖大病医保,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将达到50%以上。

同时,将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覆盖县域内和试点城市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

2. 湖南省职工社保新规定解读

2020年湖南职工养老缴费标准,公告明确: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054元/月,以此作为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按15162元/月设为上限,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即2859元/月。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根据职工2020年的缴费工资申报情况,统一进行调整补差。

3. 湖南省社保最新政策

您好,政策如下: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湖南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每年个人缴费标准设为14个档次。与以前的新农保和城居保相比,增加了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4个档次,让参保人拥有更多的选择。

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参保人选择年缴纳100元、200元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选择年缴纳300元、400元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0元;选择年缴纳500元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人民政府代其缴纳全部每年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对重度残疾人,县市区人民政府凭《残疾人证》为其代缴全部每年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对其他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给予部分补助。

4. 湖南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湖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明确2019年缴费基准值和待遇核算基准值的通知》,对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准值、失业保险缴费基准值、工伤保险缴费基准值做了明确规定。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准值:4764元

  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基准值:4764元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以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108元,作为省本级职工平均工资基准值。

  

5. 湖南省社保政策规定

一、最新规定

,我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度缴费基数基准值)为4491元,相比上涨了447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时,就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纳社保的基数;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纳社保的基数,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通知指出,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不得高于4491元/月的300%,即13473元/月;也不得低于4491元/月的60%,即2695元/月。

二、缴费基数

通知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高档为4491元/月,低档为2695元/月。参保人员可在两个缴费基数档次中自愿选择。按政策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度缴费基数为1796元/月。此外,基准值发布前后的缴费及待遇计发以及相应的结算等方面的问题,按《关于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执行。其中,已按预缴基数缴费后停保(含调出、退休等)的人员,其缴费基数不再调整,但缴费工资指数应按度基准值计算

三、社保基数

近期,各地平均工资数据陆续出炉。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了调整。据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至少18个省份(市、自治区)公布了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由于上年度各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同比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水涨船高,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上调。

6. 湖南省企业社保新规定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数据,2018年湖南省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52584元,月平均工资为4382元。长沙的社保缴费基数就是以此来确定的。

2019年长沙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也就是13146元。缴费基数的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2629元。

缴费单位按员工的工资水平在2629元-13146元之间确定缴费基数,进行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2629元-13146元之间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7. 湖南省关于社会保险养老有关规定

湖南省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金全省没有统一。缴费标准视各人意愿而行。

2021湖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最新)

  ① 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3个档次。

  ② 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纳,多缴多得。

8. 湖南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

湖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多少?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什么时候调整?

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调整如下:

一、缴费基数。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460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方法中的2021年度缴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

二、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含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上限调整为16380元/月,下限调整为327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1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

三、计发基数。全省2021年度退休符合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728元/月。

延伸知识: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的可以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已经按法规领取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省内转移。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不转个人账户资金,按迁入地法规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由省在年内统一进行结算。

跨省转移。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法规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9. 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法办法

医保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限期一年。也就是说在出院之后的一年内,前往指定的机构去报销医保费用都是可以的,一旦超过一年还没有报销,就无法再报了。而且根据规定当年医疗费用都是要当年报销,不允许隔年报销。

报销资料:

1、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社会保障卡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

3、门诊病历、各项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证明原件;

4、住院、门诊医疗费用清单原件及医生开具的处方原件;

5、代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医疗报销有哪些特殊规定

1、门诊、刀伤跌打、工伤、交通事故、凶杀、打架斗殴、医疗事故、自杀、自残等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在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只有住院治疗才能进行费用报销。此外,住院也不是所有费用都能报销的,只有部分检查项目、手术项目和药物的费用能报销。只有正规医院住院才能报销,一般的门诊部的费用不报销。

2、在参保地乡镇医院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参保地县级医院报销比例次之,地级医院报销比例更低。有的地方要求必须在参保的地级市内医院治疗才能报销,如果要到参保地的地级市以外的医院治疗,需要参保地乡镇、县级、地级的三级相关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再到其他地方去治疗,才能报销费用。

三、医疗报销的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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