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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保基数上限,北京市社保上限

2024-01-20 09:45:48

1. 2016年北京市社保上限

1、北京:最低工资标准2200,社保上限26541,下限3613;公积金上限27786,下限2200;社平工资6463;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医疗单位11%,个人2%;失业单位0.8%,个人0.2%;生育单位0.8%;工伤单位0.2%,公积金单位/个人5%-12%

2、上海:最低工资标准2480,社保上限28017,下限4927;公积金上限28017,下限2480;社平工资7132;养老缴费比例,单位21%,个人8%;医疗单位10%,个人2%;失业单位1.5%,个人0.5%;生育单位0.8%;工伤单位0.5%,公积金单位/个人5%-7%

3、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0,社保上限19335,下限3368;公积金上限26400,下限3030;社平工资4755;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医疗单位7%,个人2%;失业单位0.5%,个人0.5%;生育单位0.8%;公积金单位/个人5%-12%

4、杭州:最低工资标准2010,社保上限16608,下限3322;公积金上限29335,下限2010;社平工资5389;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医疗单位11%,个人2%;失业单位0.5%,个人0.5%;生育单位1.2%;工伤单位0.2%,公积金单位/个人5%-12%

5、南京:最低工资标准2020,社保上限19335,下限3368;公积金上限31200,下限2020;社平工资4620;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医疗单位9%,个人2%;失业单位0.5%,个人0.5%;生育单位0.8%;工伤单位0.8%,公积金单位/个人8%-12%

2. 北京市社保基数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

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3. 北京社保基数最新规定

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相关事项。

今年,凡在北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致,7月1日起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869元。

自2022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其中,参保人如选择缴费基数上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376.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18.84元;如选择缴费基数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173.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8.69元。参保人如果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那么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如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4.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数上下限

7月19日,北京市发布关于统一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自2022年7月起,本市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869元。

二、自2022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1.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1884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376.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18.84元。

2.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5869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173.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8.69元。

三、自2022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20.8元 。

四、自2022年7月起,本市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77元。

5. 北京市社保基数一览表2012-2019

1.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纳标准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541.2元、失业保险费92.47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24.8元、失业保险费55.49元。

2.

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标准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77.58元;

6. 北京社保基数上限是多少

  北京社保缴费标准2021

  养老保险最低基数为3613元,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经合并缴费计算,单位缴费比例为10.8%,个人缴费2%+3块,最低基数为5360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613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713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9%,个人不用缴费。

  公积金按照最低基数2500元计算,缴纳比例按照公司5%,个人也是5%计算。

  经过计算北京市社保全部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单位应该缴纳1400.41元,个人总共缴费531.47元,总计缴费1931.8元。

7. 2016北京市社保基数上限是多少

社保每个月扣的钱一样,但是每年因为缴费基数的不同,扣取金额会有所差别。具体缴费基数取决于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北京为例:参照《关于统一201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2017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8467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401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927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080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387元。 六、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693.4元、失业保险费101.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16元、失业保险费60.96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4元、失业保险费40.64元。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3.22元、失业保险费6.77元。(二)基本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14.9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9.28元。扩展资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8. 北京市2017年社保基数

2014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调整规定:

1、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7379元

2、社保缴费基数下限:2317元/3476元

2014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2014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规定如下: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9. 北京市社保基数上下限

北京市发布关于统一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如下:自2022年7月起,北京市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869元。

10. 北京 社保基数 上限

一样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工伤保险:从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按项目参保的施工企业,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的缴费费率统一调整至0.8%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0.8%调整至9.8%;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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