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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社保新规定,西安市社保新规定是什么

2024-05-15 09:09:59

1. 西安市社保2017年新规定是什么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了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611元,即月平均工资5801元,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度本单位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大于社平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职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17403元(5801×300%)的,以17403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低于3481元(5801×60%)的,以3481元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481元(60%)或5801元(100%)确定。

西安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省上年度在岗职月工平均工资60%-300%)比例:28%(单位20%,个人8%)

2、失业保险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3%(单位2%,个人1%)

3、医疗保险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9%(单位7%,个人2%)另:补充医疗:¥8.00元/人/月(单位¥6.40元,个人¥1.60元)医疗保险工本费:¥10元(个人承担,包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4、工伤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1%(由单位承担)

5、生育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0.5%(由单位承担)

6、住房公积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860.00元—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0%)比例:20%(单位10%,个人10%)

社保年检过期了该怎么办呢?按照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到期之后,单位需持原证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的同时提出申请,由办理年审机构予以换发。当年年审结束后才到期的,可以继续使用,至下一次社保年审时换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2020年西安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2020年西安五险一金缴纳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陕西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限3120.6元/月,上限15603元/月)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西安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限3590元/月,上限17949元/月)

住房公积金以西安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限(20955元/月)。岐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太白县、麟游县不得低于1600元。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下限为1800元/月;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下限为1700元/月。

2020年西安五险一金最低标准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120.6×16%=499.3元;个人:3120.6×8%=249.65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590×7%=154.88元;个人:3590×2%=51.63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120.6×0.7%=21.84元;个人:3120.6×0.3%=9.36元。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590×0.5%=7.74元;个人:不用交。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800×5%=90元;个人:1800×5%=90元。

2. 西安市最新社保基数

2021西安城镇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最新)

  一、缴费比例:

  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

  3、西安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自2020年7月1日起,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费率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2号)规定延续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以基准费率(含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缴费费率)为基础下调50%

  4、养老保险:个人缴8%,单位缴16%

  二、缴费基数:

  1、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42元的,以3942元作为缴费基数。

  2、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6749元的,以16749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以2020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

  灵活就业人员: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942元或6570元确定。

  3、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为陕西省统筹管理

  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3632元。

3. 西安社保新规定2020年最新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自由职业者、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以及失业人员等,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

  二、缴费标准

  根据宝鸡市《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以宝鸡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同时建立大病互助基金;根据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病互助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宝医保发﹝2020﹞79号)规定,大病互助基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已办理医保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只需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缴纳大病互助基金。

4. 西安市社保2017年新规定是什么样的

一、缴费比例:

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

3、西安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自2020年7月1日起,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费率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2号)规定延续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以基准费率(含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缴费费率)为基础下调50%

4、养老保险:个人缴8%,单位缴16%

二、缴费基数:

1、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42元的,以3942元作为缴费基数。

2、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6749元的,以16749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以2020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

灵活就业人员: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942元或6570元确定。

3、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为陕西省统筹管理

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098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5. 西安市社保2017年新规定是什么时候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以下是西安补缴社保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1.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2.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

3.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6. 西安市社保比例单位和个人2019

西安城镇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最新)

  一、缴费比例:

  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

  3、西安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自2020年7月1日起,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费率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2号)规定延续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以基准费率(含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缴费费率)为基础下调50%

7. 2020年西安市社保

 2021西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60%基数为4183元、100%基数为6971元

  缴费比例:9%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

  根据统计数据,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3632元。202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914元。

  缴费比例:20%

8. 西安市社会保

有,卡内有200元现金,居民不用现金,全是政府补贴

9. 西安社保标准

根据西安市社保发〔2020〕32号《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关于开展西安市2020年度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缴费基数:

  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1、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为缴费基数

  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42元的,以3942元作为缴费基数。

  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1、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6749元的,以16749元作为缴费基数

  2、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以2020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

  灵活就业人员: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942元或6570元确定。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等相关参数的通知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陕西省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0098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412元)

10. 西安市社保新政策

西安的社保如果出现了满两年落户又不满一年的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你办社保了之后,虽然是钱交了,但是一些医保卡你是到了后来才去开通申请的,因此就是有了西安社保满两年落户不满一年的这种情况,一般的话,医保卡到了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话,就能与社保进行相通

11. 陕西省社保 西安市社保

西安社保优缺点如下:

1、就医更方便。持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医保定点机构直接刷卡就医购药,持医保卡人员跨参保区域就医仍需自付现金后申请零星报销;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外地就医或异地居住定点就医手续后,持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以在浙江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医结算,持医保卡人员仍需自付现金后申请零星报销;

2、性能更加稳定。社保卡由于采用集成电路芯片,比采用磁条介质的医保卡性能更加稳定,不易损坏,且更加安全;

3、用途更加广泛。社保卡广泛应用于人力社保各项业务,医保卡仅作为医保就医结算凭证。

4、加载了金融功能。通过金融借记账户,领取各类社保待遇,缴纳社保费,并可作为普通金融借记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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