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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再次提高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2025-01-22 11:42
摘要:从西宁市财政部门了解到,为促进城乡医保一体化,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西宁市再次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从西宁市财政部门了解到,为促进城乡医保一体化,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西宁市再次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人均400元统一提高到人均470元。

据悉,此次提高筹资标准后,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年龄段,实行差别缴费。其中,18岁以下参保人员及大中专院校在校大学生,年缴费40元,财政人均补助430元;19周岁至59周岁(女性54周岁)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分别缴费120元、50元,财政年分别补助350元、420元;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分别缴费60元、40元,财政年分别补助410元、430元。提标后,西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入将达到6.8亿元,其中财政补助达到6.1亿元,比上年增长22%。为确保城乡居民及时参保和享受新的医保政策,西宁市财政已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有效保障了城乡医疗保险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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