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我市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将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报销比例,镇街中心卫生院从原来的30%,提高至38%,其他医院从20%提高至23%;住院报销比例,镇街中心卫生院从70%提高至72%,其他医院从60%提高至62%;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62%。 报销比例的提高,将从更大程度上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是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有益补充。 |
从7月1日起,我市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将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报销比例,镇街中心卫生院从原来的30%,提高至38%,其他医院从20%提高至23%;住院报销比例,镇街中心卫生院从70%提高至72%,其他医院从60%提高至62%;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62%。 报销比例的提高,将从更大程度上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是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有益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