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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出台“新农合”实施办法

2024-01-28 16:15
摘要:多项新举措惠及参合农民 近日,万州区政府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一揽子新举措,多项措施让参合农民受益。 合理分配新农合基金 新农合基金主要划分为风险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和住院统筹基金。风险基金按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0%设立,门诊统筹基金按当年筹集

多项新举措惠及参合农民

    近日,万州区政府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一揽子新举措,多项措施让参合农民受益。

    合理分配“新农合”基金

    “新农合”基金主要划分为风险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和住院统筹基金。风险基金按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0%设立,门诊统筹基金按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30%设立,其余全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包括普通门诊补偿金和孕产妇产前检查定额补偿金。住院统筹基金包括住院补偿金、特殊疾病补偿金和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金和部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金。

    门诊补偿模式及标准调整

    从2009年起,全区推行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的“新农合”运行模式,取消家庭账户,实行门诊统筹。门诊补偿比例为50%,门诊封顶线不超过30元/人·年。

    提高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比例

    镇乡(街道)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二级医院(民营医院)、三级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不变,补偿比例分别从60%、55%、35%、20%提高到70%、65%、45%、30%;住院补偿封顶线从12000元提高到30000元。

    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在新农合中的补偿比例,在“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基础上将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和中医适宜技术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提高10%。取消区外就医先自付医药费用5%的规定,参合人员在区外就医(含外出务工人员、转区外医治人员),按区内同级医院的补偿比例进行补偿。

    提高大病二次补偿标准。大病住院二次补偿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到40000元。

    增加特殊疾病种类

    在原“新农合”慢性病种的基础上,增加“新农合”特殊疾病病种。万州区“新农合”特殊疾病种类:糖尿病(Ⅰ型、Ⅱ型)、高血压伴心脑肾及眼底损害之一者、冠心病、风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结核病、各类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列入诊疗项目器官移植后的治疗。

    “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补偿限额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600元。

    进一步向特殊人群倾斜

    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和计生奖扶对象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住院补偿的起付线。

    未成年人(指未满18周岁)患有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之一者)、先天性心脏病五种重大疾病的参合人员住院治疗时,经区合管中心审核批准后,补偿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最高补偿限额为40000元。

    对于符合政策生育的新生儿可随参合母亲享受“新农合”各项补偿,享受时间从出生之日起至1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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