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疗费窗口零星报销
2、其他需要报销的情况。 2、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3、门诊病历; 4、发票原件; 5、医疗费明细清单(医院盖章); 6、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医院或医生盖章); 7、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医院盖章); 8、其他:①留观(医院急诊科、医保办盖章)、急病就诊和转外就医证明等医疗证明;②转外就医登记凭证、异地安置登记凭证和临时外出急诊审批单等登记审批材料;③公务员生育补助需带结婚证、生殖健康服务证明、出生证;④公务员工伤医疗费需带工伤认定书;⑤低保补助需要低保证、户口簿;⑥属交通事故需带事故责任认定书、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 1、经办人员核对参保人身份、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其医疗费报销资格,如果参保人没有报销资格向参保人解释原因; 2、经办人员受理相关报销材料,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 3、参保人填写《温州市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 4、审核人员初审、复核医疗费用明细; 5、复核人员打印《就医费用直接报销支付凭证》; 6、参保人员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温州市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参保人联)领取《就医费用直接报销支付凭证》; 7、报销金额不超过三万元,到社保中心银行窗口领取现金(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8、报销金额超过三万元,到医保中心财务科领取现金支票(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