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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疗费窗口零星报销

2024-01-16 16:32
摘要:温州 医疗费 窗口零星 报销 《温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办法》(温州市政府令第90号)。 1、参加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的 人员 就医 发生的医疗费垫付现金的; 2、其他需要报销的情况。 1、参 保人 或代办人员身份证; 2、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3、门诊病历; 4、发票原件

温州医疗费窗口零星报销
《温州市城镇医疗保险办法》(温州市政府令第90号)。
1、参加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垫付现金的;

2、其他需要报销的情况。
1、参保人或代办人员身份证;

2、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3、门诊病历;

4、发票原件;

5、医疗费明细清单(医院盖章);

6、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医院或医生盖章);

7、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医院盖章);

8、其他:①留观(医院急诊科、医保办盖章)、急病就诊和转外就医证明等医疗证明;②转外就医登记凭证、异地安置登记凭证和临时外出急诊审批单等登记审批材料;③公务员生育补助需带结婚证、生殖健康服务证明、出生证;④公务员工伤医疗费需带工伤认定书;⑤低保补助需要低保证、户口簿;⑥属交通事故需带事故责任认定书、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

1、经办人员核对参保人身份、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其医疗费报销资格,如果参保人没有报销资格向参保人解释原因;

2、经办人员受理相关报销材料,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

3、参保人填写《温州市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

4、审核人员初审、复核医疗费用明细;

5、复核人员打印《就医费用直接报销支付凭证》;

6、参保人员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温州市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参保人联)领取《就医费用直接报销支付凭证》;

7、报销金额不超过三万元,到社保中心银行窗口领取现金(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8、报销金额超过三万元,到医保中心财务科领取现金支票(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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