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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60%以上

2024-01-04 21:05
摘要:呼和浩特市将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分别达到 75%和 60%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60%以上。

  呼和浩特市将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分别达到 75%和 60%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60%以上。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6倍以上。

  据介绍,今年我市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 120元,其中我市各级财政全部承担的补助标准不低于 15元,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将扩大到 60%的统筹地区,不断满足参保居民门诊就医需求。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全面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医院;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分别达到 75%和 60%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60%以上。确保所有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 6倍以上。在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就医,适当降低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

  另外,在资助城乡所有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的基础上,对其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逐步开展门诊救助,取消住院救助病种限制,并探索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同时配合自治区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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