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记个人密码。
医疗保险卡是参保职工就医购药的主要凭证,参保人就医购药时要主动出示医保卡,并按要求输入自己的密码,当输入正确的密码后,方可正常使用。参保人可在昆明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医保中心业务窗口的读卡器上更改私人密码。如遗忘本人密码,须持本人医疗保险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登记密码。
二、切勿将密码泄漏给别人,切勿将卡和密码放置在一起,以防被盗或遗失。
如医疗保险卡遗失或被盗,应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属医保中心办理挂失手续,也可先进行电话挂失,现在使用的挂失电话号码为0871-。医疗保险卡挂失前及到医保经办机构受理挂失后24小时(含)内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持卡人本人负责。
三、及时更换新卡。
医疗保险卡损坏的,参保人应持原卡和身份证及时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换卡。
四、昆明市医保卡不需要到医保中心充值(圈存),直接刷卡便可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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