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疗保险就医期间哪些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答: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自费、自理、自负三部分。
自费:是指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费用。如:生活用品费、陪客费、自费药品费等。
自理: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内的乙类项目(含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乙类药品等,需先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如医疗服务项目中CT检查费5%、磁共振扫描(MRI)10%,药品目录中头孢拉定5%等。
自负:是指普通门诊、住院起付标准部分以及普通门诊、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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