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早10时30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即昆华医院)1号住院楼收费处打出一份单据:广州交警黄先生住院费用为12000多元,其中广州医保基金通过云南城乡医保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为他埋单8000多元,他只用支付4000多元。这是一份极具象征意义的模拟清单,从今后,广州市参保人在云南两家大医院住院如同在广州一样方便:按云南省医保政策享受医疗服务;按广州政策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昨日,我省与广州市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双边互通联网即时结算工作,即广州医保参保人可在云南实现刷卡即时结算。此前,已实现云南25万省本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在广州44家医院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不必再垫付后回云南报销。 还有一个利好消息是,今年下半年云南考虑将2~3个州市纳入结算范围,即州市参保人也可到广州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下一步,还将根据两地网络运行等情况,逐步扩大到全省16个州市。 广州参保人已有230人备案 对于医疗资源较为优越的广州来说,参保人来云南就医的情况并不多。云南省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主要是退休后在昆明居住的异地安置人员,目前已经在广州市医保部门登记备案的人数统计是230人。 考虑到备案现状以及发病率等因素,目前,云南省暂时开通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即云大医院)两家医疗机构提供广州市参保人在我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据悉,下一步,云南省医保中心将逐步扩大广州参保人就医就诊医疗机构的范围。 今后,像广州参保人一样在云南享受便利的,还会逐步扩展到南昌、海南等泛珠三角区域的参保人。2011年,云南参与签订了《泛珠三角区域部分省及省会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海南省、湖南省、云南省、广州市、南昌市、南宁市、长沙市、成都市、福州市三省六市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开展异地就医合作。 2013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订了《云南省泛珠三角区域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管理办法》。通过前期深入的调研,充分考虑到广州市作为劳务输入大省,我省在广州的务工人员、异地安置人员较为集中,转诊转院至广州的人员较多,且该市医疗资源丰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成熟等因素,已具有实现联网结算的需求和基础,就首先选择与广州市开展两地间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下一步,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辐射范围将更广。 云南40人次享受广州医疗 云南与广州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按照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2013年12月26日,首先实现的是云南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广州市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广州市开通包括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在内的44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参保人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其中19家三级综合医院、19家二级综合医院(含2家社区卫生医疗机构)、6家专科医院。 目前,省本级参保人已有40人次到广州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云南有25万省本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近半年时间只有40人次在广州异地就医,这个比例看起来很低,但省医保中心负责人表示,从业内角度来看,40人次并不少。25万参保人首先有个发病率的情况,然后一般是特殊重症病人才会考虑从云南转向外地,这一过程中还存在着向北京、上海、成都等地分流的因素。 除了已经成功的广州外,省医保中心在与外地接触过程中,四川等西南片区的合作意向较为成熟,一旦达成共识,届时将不再是与广州市这样以面对点的互通,而是省与省之间的面对面互通。 云南省参保人到广州市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的办理 目前,我省省本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办理泛珠区域异地就医:(一)退休后在泛珠区域安置的参保人;(二)在职长期驻泛珠区域工作的参保人;(三)符合转泛珠区域异地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四)其他符合办理到泛珠区域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现行政策视参保人具体情况确定。 异地就医的待遇 我省参保人员到泛珠区域异地就医住院结算时,按就医地(即广州)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按参保地(即云南)医疗保险政策执行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等其他医疗保险待遇。 广州市参保人到云南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时,按云南省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按广州市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等其他医疗保险待遇。 办卡 参保人因退休在泛珠区域异地安置、在职长期驻泛珠区域工作或转泛珠区域异地就医住院需要即时结算的,须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办理领取《云南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泛珠异地就医卡》(以下简称《异地就医卡》)。 就医 参保人异地就医时,持居民身份证、《异地就医卡》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医疗费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结算 参保人的住院医疗费,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个人支付的,由参保人负责结清。 未办卡 参保人未办理《异地就医卡》,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异地门诊抢救并住院治疗的,本人或亲属在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即时结算医疗费。 如果没有在时限内办理备案手续的,就不享受即时结算医疗费服务。 广州市参保人在云南省异地就医 1.在广州市医保网下载或亲自到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前台领取《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 2.持《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在异地就医安置地选择1~3家定点医疗机构(需含有可即时结算的异地就医指定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盖章确认,并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 3.持《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及相关资料,至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4.持身份证及《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在异地就医安置地选择的可即时结算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由医疗机构记账结算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