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刚出生的新生儿住院医保和新农合能报销吗?如果能报销,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是多少?本文提供详细的随母报销政策供参考。 新生儿住院报销案例 母亲生下一名男婴,生下来就患有呼吸窘迫症,立即送往医院救治,经三天后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后在医院所花费金额为什么不能报销?因为新生儿刚出生三天没有办理新农合,为什么不能用母亲的新农合? 处理结果: 您好,您咨询的新生儿住院报销的问题,根据合作医疗政策规定: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合作医疗待遇,父母仅一人参合的原则上享受合作医疗待遇的一半,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该新生儿2016年出生,父母均参加合作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合作医疗待遇。 新生儿随母报销政策 新生儿随母报销政策,新生儿随母报销,产假过后母亲可以保销生育金。 报销流程图 新生儿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发票上无具体诊疗项目与药品项目的(须项目包含单价与数量),或项目不完整的,须提供完整门诊医疗费清单; 2、住院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4、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民生、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5、非参保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发票姓名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应先填写新生儿姓名再复印); 7、发票姓名既非参保新生儿姓名、亦非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到医院更改,并在修改处多加盖一个医院公章;其收费清单、出院小结等凭证的姓名应同时更改; 8、母亲生产住院时,新生儿的相关费用,医院单独为新生儿开具发票及汇总清单的,可以报销,但须提供母亲的出院小结(或记录); 9、若医疗费用横跨两个社/医保年度,还须将费用清单按年度分开。例如:2012年6月15日入院,7月10日出院,在参保人两个医保年度均有缴费的情况下,还必须将汇总清单按年度分为两份:6月15日至6月30的费用总清单一份,7月1日至7月10日的费用总清单一份,如此方可办理报销。 产妇新农合和医保报销案例 我的户口在岳西县,嫁到安徽省宿州市,于今年6月在宿州市中医院剖腹产下婴儿,术后大出血通过紧急抢救并输血等手段得以平安。院方告知我们这种术后大出血可以按照“产科术后并发症”疾病报销费用,我们拿着“出院记录、医嘱、用药明细、发票”到宿州市农合办公室办理,手续齐全可以报销但后来发现本人户口在岳西县,告诉我们拿着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农合办就可以办理,说有这一项内容直接报就可以。但是现在咨询白帽镇和岳西县农合办都说没听说过并发症这一项。我不明白,都是安徽省,不同的市农合有差别吗?为什么别人能报到我们这里连听说都没有?我查了“新农合疾病目录”,里面就有“产科术后并发症”这一项。为什么岳西县就没有呢? 处理结果: 新农合2016年补偿方案规定: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定额补助500元。对于你这种“术后大出血”无法界定为“产科术后并发症”,住院清单里也无法辨明哪个是剖腹产费用?哪个是术后并发症费用?因此我县规定无论是平产还是剖腹产,一律定额补助500元,目的是鼓励正常分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