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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

2025-01-10 22:55
摘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不变,财政补助标准从原来的280元/人提高到320元/人,这是6月4日上午记者从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社会保险事业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2014年一季度海口市已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不变,财政补助标准从原来的280元/人提高到320元/人,这是6月4日上午记者从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社会保险事业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2014年一季度海口市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57.51万人,参保率99.9%以上,海口已基本实现“全民医保”。2014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不变,财政补助标准从原来的280元/人提高到320元/人,2014居民医保筹资总额合计21509万元(其中个人缴费2682万元,财政补助18827万元)。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海口市居民医保待遇支付统筹基金支出4903万元,截止2014年3月31日,海口市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38637万元。

记者在会上还了解到,2014年第一季度海口市四项险种(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保费征缴总收入64839万元。同比增收3903万元,增幅6.41%,完成年度预算任务24%。四项险种基金总支出67036万元,同比增支12344万元,增幅23%,完成年度预算任务22%。四项险种基金累计结余1241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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