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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处理和举报

2024-01-04 20:55
摘要:我市对上半年查处的一起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卡购买非医保药品、保健品违规行为作出处罚,不仅取消了在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单位刷卡的资格,而且对套取医保基金的个人开出首张罚单,暂停该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卡,改用现金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我市对上半年查处的一起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卡购买非医保药品、保健品违规行为作出处罚,不仅取消了在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单位刷卡的资格,而且对套取医保基金的个人开出首张罚单,暂停该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卡,改用现金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根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处理和举报奖励办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作出暂停该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卡,改用现金结算相关医疗费用,由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报销的处理决定,这是我市首例对参保人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理。对举报医保违规行为的群众,“奖励标准为经查实举报内容涉及违规支出追回金额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奖励标准不足一百元的按一百元奖励。举报内容不涉及金额或者无法确定金额,经查证属实的,酌情给予一百元至五百元的奖励。”以此鼓励广大市民关注医保、了解医保、支持医保,共同做好医保基金的监管工作。

  目前,市医保经办机构正在积极制定关于对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由人保、公安、司法等部门齐抓共管,加大对单位或个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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