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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社保报销意外受伤需要哪些资料,意外受伤住院社保报销流程

2024-07-19 09:27:07

1. 意外受伤住院社保报销流程

一、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意外受伤之后先去医院治疗,治疗的同时可拨打95519报险。治疗完毕,去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可以继续享受意外伤害赔偿。

(2)未参保人员,受伤后先治疗并拨打95519报险;治疗完毕后直接持相关材料前往中国人寿克拉玛依分公司进行理赔即可。

(3)治疗结束后,意外受伤人员要先去平时报销医疗费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社保机构先支付基本医疗待遇,然后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待遇支付。克拉玛依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克拉玛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已实现一站式服务。其它机构的服务窗口虽然没有专设窗口,但工作人员也会帮助归集资料,并告之下一步理赔程序。

二、报销需要的材料:

(1)发生门诊治疗的,需要提供:诊断书或门诊病历、诊疗费发票及复印件、支付凭证或分割单、用药处方、辅助检查报告单;确定意外事故性质的材料(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责任认定书或调解书等)。

(2)住院治疗的,需提供:出院证明、结算发票、清单及其复印件、住院病历,及确定意外事故性质的材料等(如:交通事责任认定书或调解书)。

三、报销比列:

第一级(100%赔付):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第二级(75%):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手指缺失的。

第三级(50%):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足趾缺失的。

第四级(30%):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一下肢永久缩短 5 公分以上的;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第五级(20%):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两手拇指缺失的;一足五趾缺失的;两眼眼睑显著缺失的;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

第六级(15%):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第七级(10%):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失;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拓展资料: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2. 意外伤害住院报销流程

带上社保卡住院呗。如果当时没带,尽快拿社保卡在缴费处备案

3. 意外受伤住院社保报销流程图

,在新公司参保后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没有任何意义,直接到新公司参保就可以了。如果在不同统筹区、社保医疗一般直接刷卡报销,像皮球一样踢了就走就可以、原单位扣押保险等手续,不用原单位同意,没有什么感情可言。

原单位就是像利用你,手续直接在原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开缴费证明。

2。

如果两个单位在同一个统筹区(城市)。到了新公司再办保险不会遇到麻烦。意外保险向商业保险公司申请报销

4. 意外受伤住院社保怎么报销

1、参保患者因遭受符合可补偿范围的外伤住院后,应在48小时内,由其本人或家属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工作单位)或乡镇劳保(原农医)所报告。

2、患者或其亲属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领取《永丰县基本医疗保险外伤性疾病医疗待遇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见),其中县外住院的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劳保所免费领取。经定点医疗机构如实填写受伤原因、诊治情况及调查情况,并将《审核表》依次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乡镇劳保所和县医保局办理参保患者外伤调查审核手续。

3、患者或其亲属在《审核表》上,如实填写患者基本情况、事发原因、时间、地点、受伤经过,并对以上事实作出本人声明,直系亲属担保。

4、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在《审核表》上如实填写受伤原因及诊治情况,科室负责人签字,医保办负责人仔细调查核实,报医疗机构分管领导提出审核意见签字盖章。

5、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需派人进行仔细调查核实,确属于可补范围的外伤,则如实填写调查意见,由村(居)委会村书记或主任、会计填写(2名干部)签名证实,加盖公章。

6、乡镇劳保所进一步核实调查结果是否属实,乡镇劳保所工作人员如实填写调查核实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调查结论、盖章。

7、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意外伤害住院患者(含本院车辆接治的患者),在2个工作日内(双休日、节假日顺延),经治医师要及时将接诊地点、患者受伤原因、等有关情况如实告知本院医保报账人员登记,由医保报账人员将患者姓名、家庭住址、科室床号、自诉受伤原因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报县医保局稽核股备案。

8、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出院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医疗费报账;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出院后携相关资料回乡镇劳保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职工送县医保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9、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凭乡镇卫生院、村(居)委会(工作单位)和乡镇劳保所的调查核实意见,属于可补偿范围的即可按照相关规定的补偿比例进行补偿。1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医药总费用10000元以下的,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工作单位)和乡镇劳保所的调查核实意见进行直报;医药总费用超过10000元的,送县医保局稽核股进一步核实受伤原因,县医保局签字盖章后,再由定点机构办理补偿手续。

11、在县外定点机构住院的:在乡镇劳保所领取并如实填写《审核表》,送村(居)委会(工作单位)和乡镇劳保所调查核实并盖章,报医保局审核,医保局签字盖章后由乡镇劳保所办理补偿手续。

5. 意外受伤社保怎么报销

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有医保的患者,要出示身份证、医保证、然后办理住院手续,登记住院。这样才能保证在医院的部分开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6. 意外受伤住院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以下证明手续 医保报销IC卡、身份证复印件; 正规住院原始发票; 加盖医院印章的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出院证或诊断证明; 加盖医院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转外就医人员报销医疗费还需携带社会保险外地住院转诊申请单; 异地安置人员报销医疗费还需携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申请表复印件; 参保人员市内住院就医还需携带医院出具的未通过系统结算的原因证明。

7. 意外受伤医保如何报销

医保外伤报销流程:首先到医保定点的公立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住院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医院医保办公室登记备案→出院时到医保办公室开住院申批单,住院发票、明细清单、病历。

如果是外伤的话,还应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填写外伤表并加盖所住医院的公章及投保单位的公章,写好各人情况说明,投保单位情况说明或证明→到社会劳动保障局办公室报销。

8. 意外受伤住院社保报销流程是什么

异地的医疗费可以报销。

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所需资料:

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本市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

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拓展资料:

1.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2.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医保异地结算将分“三步走”。

3.区域之间,人口流动非常频繁,越来越多的人外出求学、务工,这就要求相关的政策跟得上形势。许多城市的政策不利于人口流动,医保政策便是一例,因为难以异地结算。这次长三角地区实行的医疗保险结算的措施,是对医保改革的一次大胆尝试,对方便群众就医和人口流动非常有利。

9. 意外伤害住院社保报销吗

《社保法》规定社保只是报销意外医疗住院费用,意外死亡和伤残是不能赔付的,但是并非所有意外都可以报销,以下几种情况可报销:

1、非本人故意造成的意外,整个过程中不牵涉第三个人,比如摔伤、烫伤、割伤等。

2、第三方无力承担责任时,比如说被车撞了,肇事者逃逸或者其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由交警或者公安门出具相关证明后可申请在医院记帐,打球摔伤撞伤等导致住院,这是可以直接使用医疗基金报销的。 社保不予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形: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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