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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医保社保,西宁市医保社保缴费标准

2024-03-01 09:33:07

1. 2016年西宁市医保社保缴费标准

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收费

2. 2021年西宁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0年12月31日之前。

3. 西宁市医保政策

 青海西宁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金额:326元/人

  青海西宁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为集中参保缴费期

  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农商银行”和“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柜面或“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农商银行”自助柜员机进行缴费,其中“招商银行”仅支持西宁地区参保的城乡居民缴费。

  同时,也可以通过微信、“青海建行”微信公众号及支付宝等进行线上缴费。

4. 西宁社保缴费比例

2020年西宁社保缴费标准为:1.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2.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3.工伤保险:公司缴0.45%,个人不缴;4.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5.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5. 青海省西宁市居民医保缴费详情

微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缴费。

  (1)登录“微信”→点击“我”→选择“支付”→点击“城市服务”→选择“税务”→点击“青海省社保缴纳”→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缴费。

  (2)微信公众号搜索“青海建行”→点击“关注”→进入“生活娱乐”→点击“生活缴费”→选择“智慧医疗”栏目中的“社保医保”进行缴费。

  (3)微信公众号搜索“云缴费官方”→点击“关注”→选择“生活缴费”→点击“社保云缴费”→在“社保医保”栏目中选择“城乡居民”→点击“去缴费”→选择“青海省城乡居民医保”进行缴费。

 (4)登录“支付宝”→在“日常必备”中选择“市民中心”→选择“社保”→在“社保缴费”栏目中点击“居民医保缴费”进行缴费。

6. 西宁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明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在境外就医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2019年西宁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医院等级为一级:350元

医院等级为二级:550元

医院等级为三级:750元

报销比例为:

医院等级为一级:在职员工报85%,退休员工90%;

医院等级为二级:在职员工报80%,退休员工85%;

医院等级为三级:在职员工报75%,退休员工80%;

温馨提示:年内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三次住院再一次降低50元,报销比例不变,职工医保封顶线为22万。

1、疗项目个人自付比例:10%;

2、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比例:10%;

3、口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比例:20%;

4、外地就医患者个人先自付比例:10%。

大病医疗救助

在职职工由大病救助基金支付55%,医疗机构、用人单位、个人各负担15%;

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支付70%,医疗机构、个人各负担15%。

城镇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转外住院:住院总费用缴纳10%,扣除住院起付线1500元,需自费 、部分负担的诊疗项目和药品后,对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标准给予报销,报销比例70%。

农村居民

1、门诊费:每人每年40元;

2、住院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省级医院500元,市级医院350元,区级医院100元,乡镇卫生院50元;

报销比例:

扣除起付标准、需诊疗自费项目和药品费后:

省级报销60%,市级报销70%、区级报销70%,乡镇卫生院报销90%。

2019年西宁市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

西宁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6%

缴费基数

西宁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9134元/月及3827元/月

7. 西宁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青海省人社厅公布的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378元/月)的60%(3827元/月)、70%(4465元/月)、80%(5102元/月)、90%(5740元/月)、100%(6378元/月)分为五个档次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378元/月)。

2020年西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4.2%(不建立个人账户)或者8%(建立个人账户)

大病医保救助:每年40元/人。

2020年西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3827*20%*12=9184.8元/年

医疗保险:6378*4.2%*12=3216元/年

大病医保救助:每年40元/人

总计:9184.8+3216+40=12440.8元/年

8. 2016年西宁市医保社保缴费标准表

青海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14元。

依据 :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的通知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税务局:

根据《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青政办﹝2016﹞81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基金应收尽收,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个人缴费标准。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314元征收。

9. 2016年西宁市医保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1-2022年青海养老保险金领取计算方法与公式,2021-2022年青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2021年青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青海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领取条件

1、企业职工男年满60周岁;

2、女(非管理岗)年满50周岁,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

3、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女年满55周岁;

4、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还有按文件规定范围历年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四部分构成。

1、什么是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与参保人员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累计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基数越高则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越高,每多缴费一年,基础养老金就增发一个百分点,百分点多少由累计缴费年限确定。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n×1%

其中: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员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称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它是由参保人每年的缴费基数除以当地上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得出缴费当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如此每年计算一次,到退休时,把每年的缴费工资指数相加,然后再除以实际缴费年限得出的。

n=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2、什么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退休年龄挂钩,参保人员工作期间,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累计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越多,退休时领取到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越多。相同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退休时年龄越大,领取到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多。

3、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与参保人员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高低和1995年12月31日以前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累计缴费年限挂钩。参保人员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越高,退休时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越多。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m×1.3%

m=1995年12月31日以前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累计缴费年限。

4、什么是历年调整增加的养老金

符合历年调整增加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增加的养老金与参保人员的养老金高低直接挂钩。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越高,历年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也越多。

以山东省某员工为例。男职工甲今年60周岁,1991年5月参加工作,2017年5月退休,累计缴费年限26年1个月(26.08年),平均指数0.6,个人账户金累计储存额为29554.87元,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96.83元,该职工的养老金计算为:

基础养老金:

(5296.83+5296.83×0.6)÷2×26.08×1%=1105.13元

过渡性养老金:

5296.83×0.6×1.3%×4.67=192.94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29554.87÷139=212.62元

养老金合计:

1105.13+192.94+212.62=1510.69元

某男职工乙1974年12月参加工作,2017年1月退休,累计缴费年限42年2个月(42.17年),平均指数2.357,个人账户金累计储存额为118296.74元,该职工的养老金计算为:

基础养老金:

(5296.83+5296.83×2.357)÷2×42.17×1%=3749.22元

过渡性养老金:

5296.83×2.357×1.3%×21.08=3421.29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118296.74÷139=851.06元

养老金合计:

3749.22+3421.29+851.06=8021.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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