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55%; 2.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 3.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注意事项: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和大病保险赔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过重的患者、精准扶贫对象和无钱弃医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实施有效保障和精准帮扶。 二、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 大病医保不予报销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7.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推荐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