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领取条件: 1、城保、居保、互助帮困对象中需使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但尚未领取的; 2、城保、居保、互助帮困对象中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用完、遗失、损坏、涂改、缺页、信息有误的。 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领取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社保卡; 3、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 4、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遗失和新申领除外)。 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领取流程:申办人携带资料到上海社保局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即可。 提问: 最近我的医保《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快要用完了,请问我该到哪里去换新本子呢? 小编来解答: 申请新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需满足以下条件—— 1、城保(包括离休干部、精减回乡人员)、居保、互助帮困对象中需使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但尚未领取的; 2、城保(包括离休干部、精减回乡人员)、居保、互助帮困对象中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用完、遗失、损坏、涂改、缺页、信息有误的。 办理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 参保人社保卡或医保卡 - 原《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遗失和新申领除外) - 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如下—— 全市区县医保中心或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可拨打业务咨询及投诉电话962218查找办理机构联系方式。 注: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补、换4册(含)以上的,统一由市医保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 此项目当场办结,不收费。 《就医记录册》使用说明—— - 参保人在进行门急诊或门诊大病的挂号、就诊、付费时,应主动出示和使用有效的《就医记录册》,供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核验并记录病史等有关内容; - 医保管理机构核查有关情况时,参保人应予配合,主动出示《就医记录册》; - 《就医记录册》不得伪造、出借、冒用、涂改、撕页。《就医记录册》由参保人自行保管,用完的《就医记录册》请妥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