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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部分医保住院报销上限调整

2024-01-16 12:59
摘要:记者从重庆市人社局获悉,为提高医保待遇,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由一档7万元、二档11万元,调整为: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

记者从重庆市人社局获悉,为提高医保待遇,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由一档7万元、二档11万元,调整为: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

住院报销上限上涨 一档8万 二档12万

市人社局表示,为提高医保待遇,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由一档7万元、二档11万元,调整为: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参保政策不变。

2012年12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市统筹,2720多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共享全市统一的参保政策、待遇标准以及信息系统。市级统筹后,所有区县居民医保执行全市统一的参保范围、参保方式、参保时间、缴费方式、待遇享受时间、住院支付标准等政策。

起付线:参保人员住院需自付起付线的金额,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300元/次,三级800元/次。

封顶线:参保人员住院报销设立封顶线金额,之前标准为:一档7万元/人、年,二档11万元/人、年,现调整为一档8万元/人、年、二档12万元/人、年。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两档标准报销,一档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二档在一档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已报销参保人员超过部分将予以补报

若市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今年3月因病住院,花费了9万元。此前,已报销7万元,但按照新政策,能再报销1万元,这笔钱怎么算?市人社局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向大渝网表示,由于城乡统筹后,住院费用报销实时结算,现在医保中心正在统计今年1-8月已报销过的参保人员,对于当时费用超过7万和超过11万的参保人员,市人社局将重新计算报销费用,予以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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