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一般来说,教师的医保报销政策是参照当地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因此,教师医疗保险报销和当地的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差不多。
1、教师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报销下列医疗费用:
2、教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下列医疗费用: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8%,职工个人缴纳缴费基数的2%。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不同省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所不同。以广州为例,年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17424元调至18561元,下限从3485元调至3712元。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712元。 此外,9月1日以后北京市也公布了年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60元; 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6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二、教师生育住院医疗保险报销 若是妊娠登记,教师应在怀孕10个月内到定点医院开具《妊娠诊断证明》,10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市社保局办理妊娠登记。登记的材料主要包括:①《医疗保险证》和复印件;②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试验化验单(加盖医院生育保险专用章,下同);③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④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生育住院登记,应该在住院当天在定点医院办理,如未及时办理,应在三日内补办。住院登记的材料包括:①《住院证》(加盖医院生育保险专用章);②《医疗保险证》和复印件;③《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④终止妊娠的,提供《妊娠登记表》(参保人员留存联);⑤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应提供《并发症登记表》(参保人员留存联);⑥由他人代办到社保分中心办理住院登记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教师顺利生下宝宝后,还需要办理生育保险结算,由教育办在4、7、10和次年1月上旬(节假日顺延)到市社保局办理申报结算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①《医疗保险证》复印件;②门诊和住院专用收据(社保报核联);③门诊和住院费用清单;④处方底联;⑤相关检查报告(留存复印件);⑥出院小节及住院病例的复印件;⑦住院登记表;⑧定点医院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术后);⑨晚育独生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三、哪些医疗服务设施的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2)医疗服务设施:①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②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③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④膳食费(含营养费、药膳);⑤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⑥产妇卫生费、单独炮制膏、丸剂的加工费;⑦其他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按省物价局等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