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 二、覆盖范围 (一)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成年居民: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城镇居民。 2、未成年居民: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或年龄在18周岁以上但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按照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用二年时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2007年,全市参保人数不低于18万人,覆盖率不低于33%,其中城镇低保对象基本覆盖;2008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三、参保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免费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等卫生服务; 2、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享受有关优惠优待卫生服务; 3、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享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等权利。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今后续保时须补交中断期间的全部费用,且在缴费满1个月后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按照本方案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就医就诊; 3、服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管理,配合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按照规定结算医疗费用; 4、不得把医疗卡借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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