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企业职工享受医保待遇与现在已经参加医保的职工待遇完全一样。”南京市医保中心开通两条咨询热线,就职工关心的医保待遇问题做出了准确、权威解答。 哪几类困难企业职工可以进医保?困难企业是指南京市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所直属的未参保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国有(集体)企业:已破产司法终结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已经正式行文,企业开始实施关闭的;因经营困难已停产1年以上的;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又难以为继,濒临破产的;其他经有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业。
已经退休的困难企业职工该怎么办?对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33%%的用人单位一次性征收10年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缴费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测算后确定。有一定缴费困难的企业,企业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费,全额计入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企业初次参保时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启动资金。 对于困难企业职工享受医保待遇问题,权威人士说,“与现在已经参加医保的职工没有区别”。目前南京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均要负担起付标准,即门诊慢性病在职人员付1200元,住院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750元,一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也就是说,超过这个标准的,由统筹基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大病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