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目前没有开通网上查询,你可以按下面方法查询: 焦作市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将于2012年12月31日结束。为了避免影响居民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未参保的居民和已参保但没有续缴2012年参保费的居民,请及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据了解,按照规定,焦作市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从今年9月1日开始,12月31日截止。据介绍,12月31日前从未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者,2012年全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只能等2012年9月以后参加2013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前曾参保但今年没有续费的居民,2012年全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并且以后再续保要等3个月之后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因此,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准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续保缴费的居民应在月底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由财政给予补贴的国家政策,各级财政根据参保人数划拨相应补贴组成医保基金。为了能及时申请财政补贴,确保参保居民按规定正常享受各项医保待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年都要设定一个参保截止时间。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负责人说,以往每年都有市民在参保截止日期后因种种原因申请参保,有些市民的家庭条件还非常差,但都因不符合规定,不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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