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对象: 经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的急诊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申办内容: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 办理材料: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拨付申请单》、《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急诊登记表》、身份证(或市民卡)、就诊病历、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出院小结、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等其他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 办理程序: 1、领取并填写《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拨付申请单》,其中单位参保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持办理材料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3、报销款支付: ①“现金支付”方式:凭经审核打印并由领导签字的结算单和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财务窗口领取报销款。 ②“单位转账”方式:通过财务转账将报销款拨付至所在单位。 相关事项: 1、委托办理的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 2、外伤病人需提供由相关部门核实盖章的外伤经过证明。 办理时限: 1、出院后30天内申请报销。 2、法定工作日受理,根据工作量现场告知办结时间。 文件依据: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委[2007]42号)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市委办[2008]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