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城乡居民医保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参保人员需转诊到省外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按规定在我市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转诊申请,之后持社保卡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即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 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住院结算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我市现行的医保政策。 参保人员在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原则上都可以采取直接结算方式进行医疗费用结算,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当地经办机构申报审核结算。确实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直接刷卡结算的,参保人应全额自费结算后,持就医材料按承德市相关医保政策文件规定(参保地目录和参保地政策)进行手工核销。 据了解,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另外,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员,只有选择国家公布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才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http://si.12333.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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