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保险 > 劳动保障 >

2021-2022年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标准是怎样的?试点城市有哪些?

2024-01-11 17:35

2018初最为热闹的话题就是长期护理保险,只要居民达到相关条件后即可办理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标准是怎样的?其试点城市有哪些?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标准分为必要条件和病种条件两种,其中必须条件为符合基本长期护理保险评估需求、处于疾病恢复期、生命体征平稳等。保险网将从下文详细为大家讲述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标准及试点城市。

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标准是怎样的

一、长期护理保险评估必须条件

1、符合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评估申请的基本条件;

2、处于疾病恢复期、生命体征平稳,需继续治疗和专业护理,但家庭无法满足其需求;

3、有最近6个月内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

4、本人或家属提出申请。

二、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病种条件

(一)帕金森病

中度(4级)(符合下列一项即可)

1、两个肢体肌强直

2、行走困难

3、卧床不起

4、反复呛咳

5、讲话流涎

6、基本生活部分自理、部分依赖他人

重度(5、6级)(符合下列一项即可)

1、两个以上肢体肌强直

2、站立困难或卧床不起

3、不能进食

4、伴有骨折、痴呆

5、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依赖他人

(二)骨折(除外单侧的指/趾骨和掌/跖骨的骨折)

中度(4级)(新发骨折3月内,符合下列一项即可)

1、X线检查:骨折线模糊对位对线欠佳

2、基本生活部分自理、部分依赖他人

重度(5、6级)(新发骨折1月内,符合下列一项即可)

1、明显关节畸形、活动异常

2、重度肌萎缩

3、卧床不起

4、X线检查:折线明显对位对线欠佳

5、下肢静脉血栓形成

6、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依赖他人

(三)脑血管意外

中度(4级)(新发脑血管意外6月内,符合下列一项即可)

1、进食反复呛咳

2、行走困难

3、肌力Ⅲ级,肌张力轻度增高或降低

4、伴有合并症(继发性癫痫、压疮Ⅰ-Ⅱ期)

5、基本生活部分自理、部分依赖他人

重度(5、6级)(新发脑血管意外3月内,符合下列一项即可)

1、失语、意识不清

2、不能进食

3、卧床不起

4、肌力Ⅱ级以下,肌张力明显增高或降低

5、伴有合并症(血管性痴呆、压疮Ⅲ-Ⅳ期、感染)

6、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依赖他人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有哪些

1、河北省承德市;

2、吉林省长春市;

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4、上海市;

5、江苏省南通市;

6、苏州市;

7、浙江省宁波市;

8、安徽省安庆市;

9、江西省上饶市;

10、山东省青岛市;

11、湖北省荆门市;

12、广东省广州市;

13、重庆市;

14、四川省成都市;

1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

Tag标签:
更多
------分隔线----------------------------

相关信息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