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医疗保险查询方法:
1、个人可持医保卡到本人参保的医保中心查询
2、到你缴费的医保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延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延安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延安医保卡余额查询编制医疗保险的年度预决算草案;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 给付,并建立基金预警报告制度;负责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 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监督检查其履行情况;负责审核、办理参 保单位及人员的参保手续,并签发有关卡册,负责生育。
延安市医疗保险经办处简介
延安市医疗保险经办处是市本级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位于市中心二道街宝塔区工行,交通便利、办事方便。组建于1999年底,副县级建制,编制27人,现有工作人员25名。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共有八个科室。各科室的主要职责分别为:办公室,负责单位政务和日常事务工作;业务管理一科,负责中省单位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扩面和医疗保险证的发放管理工作;业务管理二科,负责市直单位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扩面和医疗保险证发放管理工作;医药管理科,负责参保人员就诊就医、转诊转院的管理工作;基金财务科,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工作;稽查科,负责“两定”机构管理及稽核工作;离休人员科,负责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统筹及离休人员医疗费用的结算工作;网络管理科,负责中心数据库管理及网络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几年来,延安的医疗保险工作在延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特别是在省劳动厅、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关心支持及业务指导下,锐意进取,与时俱进,继续保持和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2006年12月底,市本级参保人数达到7.01万人,累计收缴医疗保险基金32744万元;累计支出医疗保险基金23580万元。共确定“两定”机构99个,具体为:定点医院37个,定点医务所(室)23个,定点零售药店39个,满足了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需求。特别是在延安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于2002年建成了医疗保险网络化管理系统。目前,市本级中心数据库已于83个“两定”机构联网,市本级参保业务的办理、缴费基数审核、就诊就医管理、医保待遇支付全部实行了网络化管理,参保人员可持医保卡,在市本级各“两定”机构刷卡就医购药,方便了广大参保人员,提升了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水平。经办工作连续多年受到国家、省、市的表彰和奖励。2001至2006年连续被评为延安市劳动保障系统工作集体,2001年被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2002年至2006年连续被评为“五星级”文明单位, 2005年被劳动保障部授予“优质服务窗口”单位,2006年被评为陕西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
加强管理,规范操作,自觉维护医、保、患三者的合法利益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其实质是医、保、患三者的利益调整,处理好三者的关系是确保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健康运行的关键。为此,延安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在经办工作中依照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规定,依法办事,严格管理,自觉维护医、保、患三者的合法利益。一是加大扩面征缴力度。依据《延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政策及业务培训,抓重点、攻难点,分设专门科室,实行扩面任务目标责任制管理,促进参保扩面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严把缴费基数审核关。实行业务科初审、财务科复审、稽查科现场稽核的三层把关模式,确保医疗保险费的足额收缴。三是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关。实行医药专业人员审核用药诊疗项目、财务专业人员审核票据并进行结算、专职人员进行复核、财务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的多层把关模式,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四是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管理,规范“两定”机构的医药行为。一方面主动与“两定”机构沟通和交流,并通过完善政策和加强监控,使“两定”机构发挥执行医保政策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向参保人员提供良好服务。另一方面除实行“三定”、“四查”、“五对照”的管理方法外,通过探索,建立了九项管理制度,规范了“两定”机构的医药行为。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延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自1999年底正式实施以来,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全面推进”的原则,经过认真探索和努力实践,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取得了稳步、健康、可持续发展。延安市先后出台了以《延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延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延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延安市困难企业参保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的二十四个政策性配套文件,构建起医疗保险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逐步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特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同时,在政策运行的过程中,延安市医疗保险经办处不断总结经验,反复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提出对《延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有关政策进行了两次调整,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各类诊疗项目、乙类药品和自付比例,提高了报销比例,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促进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健康发展。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工行二楼
邮编:7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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