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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休干部疗养审批办理

2024-01-01 20:48
摘要:广州离休干部疗养审批 办理 部门名称 广州市 医疗保险 服务 管理局 事项名称 离休干部疗养审批 服务对象 市公费医疗享受单位经办人 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医办〔2001〕02号) 办理条件 享受公费医疗人员

广州离休干部疗养审批办理
部门名称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事项名称 离休干部疗养审批
服务对象 市公费医疗享受单位经办人
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医办〔2001〕02号)
办理条件 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恢复期,需进行疗养或康复治疗的,经就诊医院提出建议,所在单位和疗养医院同意,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医疗管理处办理批准手续后可享受相应待遇。
办理程序 1、前台受理疗养申请有关资料; 2、审核相关材料; 3、同意疗养者,填写审批意见及介绍函; 4、直接送达审批意见并保存存根。
所需材料 1、指定疗养院入院申请单,并具有单位同意意见、三级以上就诊医院意见; 2、疗养院通知单。
联系方式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医疗管理处
受理地点 广州市梅东路28号7楼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公费医疗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提交申请资料→主管部门送审→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公医处审批
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链接地址 http://203.88.202.87:7005/gzlss_fund/index_weboffice.jsp
资料转递途径 申请人上传资料——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在网上进行预审核
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备注 网上办理为该事项的第一个流程,后续流程需手工办理。
 
所需表格 无
办理流程图 无


 

Tag标签: 离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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