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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六安新农合筹资标准提至每人每年390元

2024-01-23 18:15
摘要:日前,六安市召开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约谈会议,对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集中约谈,并对六安市2014年新农合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2014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9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纳提高至7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320元;全面普及门诊统筹,实现全市参合农民都能在本乡(镇)卫生院和就近的村卫生室获得门诊费用报销,门诊统筹基金预算不少于当年统筹基金的20%,单次门诊的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提高到50%左右;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县(区)范围……”日前,六安市召开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约谈会议,对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集中约谈,并对六安市2014年新农合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为巩固新农合制度的覆盖面和补偿受益面,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今年,六安市提高财政补助和农民缴费标准,将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9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纳提高至7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320元;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新农合补偿实施方案,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对必须到省市级大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进一步提高其补偿比例,参合患者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不含大病保险补偿及按病种付费重大疾病定额补偿)提高至20万元以上(含)。鼓励探索慢性病门诊定点诊治、分病种定额补偿,在设立起付线的前提下,将起付线以上部分的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60%以上。鼓励与引导参合农民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费用在原有补偿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给予补偿;全面普及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2014年,实现全市参合农民都能在本乡(镇)卫生院和就近的村卫生室获得门诊费用报销,门诊统筹基金预算不少于当年统筹基金的20%,门诊补偿必须严格实行“按比例补偿”的费用分担共付机制,单次门诊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提高到50%左右。鼓励探索普通门诊补偿试设“起付线”,起付线以上的费用可以提高到55%以上;完善按病种付费政策措施,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积极探索市级医院常见病(是指县级医院完全有能力诊治的常见病种)按病种付费新方式,进一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范围和医疗机构范围,逐步提高按病种付费出院病例占参合住院患者的比例。

为简化就诊和补偿流程,方便参合农民就医和补偿,今年,六安市还将全面实现异地结算,方便参合农民到市级、省级甚至省外医疗机构就诊报销,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统筹地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即时结报”。此外,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县(区)范围,新农合基金有适度规模的结余、近三年未出现过收不抵支等现象、基金运行平稳的统筹地区,都应当逐步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对当地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予以再补偿,努力实现全市各地新农合大病病人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据悉,目前,试点县区正在积极申报中,今年将至少有4县区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大病保险的覆盖率将达到50%,到2015年,大病保险覆盖全市所有新农合参合人员。为提高新农合管理经办能力与效率,2014年,六安市还将在实现所有参合农民持“IC新农合就诊卡”看病就医的基础上,推广使用二代身份证替换IC卡就医,进一步方便参合农民报销、减轻现有IC卡丢失后补卡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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