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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将在两市试点大病医保政策

2024-01-02 19:44
摘要: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6000元时,将给予50%到70%的再次报销。

8月起宁夏将试点在石嘴山和固原两市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6000元时,将给予50%到70%的再次报销。

据宁夏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刘秀丽介绍,宁夏的医改工作一向走在全国前列。截止目前,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已经达到了96.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同时,宁夏还在全国率先实现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三统一”政策,并覆盖全区所有医疗机构,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制度提供了有益经验。基本药物制度提前2年在全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现全覆盖。

在完成国家确定的改革任务同时,宁夏还积极探索出分级诊疗的有效实现形式,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利用国有大型企业宁夏中邮物流有限公司 “点多、线长、快捷”的配送优势,积极参与药品配送,为全国提供了典型经验。

“十二五”时期,宁夏医改工作将主攻的方向进一步聚焦到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重点。特别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患大病问题,计划于今年8月份在石嘴山、固原两市试点大病保险工作。

刘秀丽解释说,该项政策所说的“大病”是指城乡居民患了大病以后的高额医疗费用,而不是病种的概念。就是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试点期间定为6000元),给予50%以上的再次报销,采取分段支付,最高可支付70%。对于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0种重大疾病的患者,报销比例相应提高为51到73%。

大病保险资金今年将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筹集的,参保群众不需要额外缴费。为保障大病保险工作的可持续性和基本医保基金的安全性,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按照低标准起步,重在建立制度的原则确定。2013年拟定为人均25元左右,具体金额将由两个试点市精细测算,分别确定。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模式。目前,已通过政府招标的形式确定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经办试点期间的大病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窗口,对符合政策的大病患者个人自负费用给予即时结算。

大病保险政策旨在放大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效用,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让每个家庭都能看得起病。如果今年试点顺利,这项政策明年将适时在全自治区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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