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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医疗报销救助占大头

2024-07-04 21:06
摘要:自2007年苏州高新区率先建立并实施城乡一体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来,历经三年多时间,高新区不断完善有区域特色城乡一体的新型医疗保障体系,走出一条大跨越之路。区医保实现了全民覆盖、医保待遇不断提高,同时不断加大惠民力度。

  自2007年苏州高新区率先建立并实施城乡一体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来,历经三年多时间,高新区不断完善有区域特色城乡一体的新型医疗保障体系,走出一条大跨越之路。区医保实现了全民覆盖、医保待遇不断提高,同时不断加大惠民力度。

  99.9%:医保基本全覆盖

  家住马浜社区的居民胡才林今年63周岁。如今在家享受着“并轨”后的“退休”生活。他和老伴分别参加了市和区医保,按照政策,他们两个一分钱不用交就能享受报销60%的医保。老胡说:“有了‘退休’金,生活不愁,有了医保卡,生病不愁。”在高新区,如今像胡才林一样享受医保政策的居民,已经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从2007年医保制度实施的三年来,高新区的医保参保率就维持在99%以上。如今,经过不断探索和完善,2010年区医保参保率已高达99.9%,区内除参加苏州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以外的城乡居民基本全部纳入区医保,参保人员可享受门诊和住院医疗、门诊医疗补助、门诊大病医疗补助、住院大病医疗补助、实时医疗救助、住院特殊医疗救助、年度一次性医疗救助及生育保险9项医疗保障待遇,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民覆盖。同时区内95%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联网,基本实现“小病诊治在社区(村)、大病医疗全市选区域”的便民目标

  72%:医疗报销救助占大头

  2009年6月,家住镇湖上山村的居民郑炳泉经医院诊断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一年之内数次入院手术,术后长期靠呼吸机和挂水维持,症状十分严重,仅2009年度就花费医疗费用20.93万元。但是,有了医保政策后,郑炳泉的负担一下子就减少了很多。其中,区医保基金报销12.83万元,个人自负为4.79万元,2009年区医保年度救助金又发放了2.2万元,区医保共计筹资15.03万元,占总医疗费用的72%,这从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他的经济负担。

  三年来,高新区区医保不断加大惠民的力度。仅2008和2009两个区医保年度,高新区就有2053名参保人员享受到实时和年度一次性医疗救助,救助总金额达615.81万元。此外,救助的范围也不断扩大。2008年区医保新增恶性肿瘤患者、重症精神病患者以及老年性白内障患者人工晶体植入3项特定门诊项目;同时建立高新区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2009年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新增家庭病床为门诊特定项目;2010年提出民政部门确定为“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待遇,在门诊待遇结束后,可直接享受限额为2500元的区医保门诊补助待遇;同时新增重症胰腺炎患者为特殊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53%:筹资标准三年大提升

  2007年到2010年,这三年医保标准提高可以说是飞速的。筹资标准由最初的260元/年,提高到了400元/年,增幅高达53%以上;区医保门诊结付比例逐步提高,2009年区医保政策调整,参保人员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结付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2010年再度提高,门诊费用结付比例由2009年的60%提高到70%,区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结付比例提高至50%。

  筹资标准的提升,给老百姓带来了看得见的实惠。例如,某居民在医院门诊看病共花费200元,如果在2008年,他自己要掏100元,支付一半;到2009年则减少到了80元;而在2010年,他只要支付60元就可以了。同时2010生育医疗费用首次纳入区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恶性肿瘤晚期等6类重病患者需定期检查和治疗的可申请家庭病床等,这意味老百姓自己掏的钱更少了。

  高新区医保的实施的三年,也成为高新区“十一五”期间,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新跨越,不仅为17.6万城乡参保居民的健康增添了一份放心的保障,也为高新区实现“十二五”提出的“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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