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联合印发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一是将调强放射治疗、肝移植术等97项技术成熟、临床必需、应用广泛的诊疗项目及滤网、人工硬脑膜等13种一次性医用材料新增进入《医保医疗项目目录》。二是提高《医保医疗项目目录》的人工晶体、永久起博器等31种一次性医用材料“医保最高认定价”标准。三是按照住院治疗必需的原则,取消简单充填术、根管充填术等30项口腔诊疗项目的限门诊报销的规定,将其纳入住院报销,仍按乙类管理。四是建立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医疗保险平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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