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信息。包括参保病人社会保障号、姓名、门(急)诊科室、住院科室、入院和出院时间、收费时间及经办人员等相关信息; 2、诊断信息。参保病人门(急)诊及入、出院诊断按第一诊断、第二诊断和第三诊断的顺序依次列出; 3、费用明细信息。参保病人医疗费用,按西药费、中成药费、中草药费、床位费、护理费、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材料费、及其它等项目进行归类,并实时传递到市医保中心; 4、其它信息。根据医保信息系统接口或客户端软件设置的要求传递。 二、办事程序 1、定点医疗机构按《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行联网的通知》(合医改[2005]4号)的规定,实时将参保病人住院治疗以及特殊病门诊的信息通过网络传递到市医保中心; 2、医疗管理科对上传的特殊病门诊及住院信息通过网络进行审核; 3、基金管理科对医疗管理科的审核进行财务复核后报中心负责人审批; 4、基金管理科转账支付。 三、审核时限 市医保中心在次月底前完成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政务环路88号 邮编:230071 联系电话:0551-、0551- 监督电话:0551- 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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