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文件,2007年江西省赣州市顺利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江西省赣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139.2万人,已实现全覆盖目标,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赣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制度设计框架上有一定相似性,但在具体的实施政策中存在不少差别,现拟通过对这两种保险的政策及实施情况进行对比,使我们对赣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更清晰的认识。
在通过对赣州市崇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个险种的调查分析,我们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其个人缴费基数低、报销比例更高、经办业务操作简捷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运行情况对比
(一)参保情况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9年1-7月,参保人数达38389人,已经实现了全覆盖目标,其中成年人6436人,中小学生儿童31953人。从数据中我们发现,中小学生儿童参保人数占了大多数,约为80.2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09年1-7月,参保人数达152198人,占农业人口的93.56%,基本囊括了所有除了外出打工的农村户口人员。
(二)基金使用情况对比
由上表可看出,崇义县城镇居民的基金使用效率远远低于新农合,基金结余量大,没有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的预期目标。
(三)享受待遇情况
根据上表我们可以看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受益面更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受益面达到了16.49%,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受益面只有2.97%。报销比例更高,新农合报销比例达到了93.94%,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只有57%。
二、政策对比
(一)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情况对比
目前,赣州市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90元,单纯从数额上比较,新农合的筹资标准低于居民医保,但是,从筹资标准占人均收入的比例来看,则居民医保是低于新农合的,分别是是2.16%和2.94%。可是很多人不能直观的看到这一点,主要原因是个人缴费的差别,新农合个人只要缴20元,而城镇居民要缴90元,如此直观的对比,让人忽略了财政补助的作用。其实在这一点,财政补助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甚至是决定性作用。2009年新农合人均补助80元,占总缴费基数的80%;而居民医保人均补助达到100元,占总缴费基数的52.63%,可见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支持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缴费负担。
参保缴费类别的比较:新农合参保人员类别较为单一,未能体现出缴费补助向低收入人群倾斜。而居民医保中的孤儿、孤寡老人参保不用缴费,低保人群参保缴费后还可以全额报销。具体如下表:
(二)参保缴费和费用结算方式对比
由上表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式更加人性化,但操作起来非常麻烦,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三)医疗服务水平对比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年度内多次住院只设立一次起付线,没有逐级转院的限制,只通过起付线的设定来控制转诊转院,相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设立多次住院的起付线标准,并要求逐级转院要更加简便和灵活,对参保人来说,自由选择的空间更大。从起付线标准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对县外及非定点的起付线设立标准更高,但从崇义县本地来看,转县外及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非常少。根据2009年1-7月崇义县转诊转院的数据来看,城镇居民转诊转院有43人次,转诊转院率达22.6%;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患者转诊转院率却很低,非到了非转不可的地步,患者是不会转的,在这一点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制度设计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如下表所示
从药品目录上来看,虽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更广,但新农合的药品目录里的药都是物美价廉的常用药,已经能够满足参保患者的基本需求。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很多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都找不到,一些物美价廉的药品成了自费药。通过查看赣州市市本级2008年二级医院城镇居民住院费用结算明细表我们发现,在药品费用中,目录外药品费用占了接近16%,成年人已达23.4%,显然,自费药品费用偏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从几家定点医院我们了解到,我省药品目录有很多不合理地方,一是没有考虑地方差异,药品目录设置是根据省级的情况设置的,基层医疗机构常用的一些价格较低廉的药品,省级已经不用了,故许多基层常用的物美价廉的药品却没有纳入药品目录,一些价格高昂的却在目录之内。二是药品目录使用周期较长,2005年至今未作调整,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
(四)医保待遇对比
生育费用的比较: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费用,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报销,居民医保则不能报销。
住院费用的报销比较:住院费用不设立费用分级报销,只按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给予报销,如表
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则设立了复杂的费用分级制,既设立了费用的分级,又设立了定点机构的分级。如下表所示:
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的比较:新农合的门诊特定病种共30多种。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在今年新增10种的情况下达到了18种。
二次补偿比较:崇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没有二次补偿制度,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二次补偿制度,但是能真正享受到二次补偿的参保人员毕竟是少数。
三、几点结论
第一、与新农合相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复杂,使人难以理解。
大部分参保人都反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太复杂了,特别是高额医药费和二次补偿既不好理解更不好操作。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无论是参保缴费、还是医药费用报销管理都简单易懂,人们更容易接受哪一种,自然明了。
第二、与新农合相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更高,小额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更低。根据政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成年人缴纳每人每年9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40元,新农合只要每人每年缴纳20元;而小额医药费用报销政策农民比居民可以享受到更多实惠,虽然大额医药费用居民报销更多,但能享受到这种待遇的人群较少,居民政策与新农合政策相比缺少吸引力,故宣传效应不高。
第三、与新农合相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没有将生育费用纳入报销范围。这是一个比较直接的对比,生育费用对一个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可缺少的开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没有将这项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使人会很直观地进行对比。
赣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制度设计上虽然更细致、更人性化,更倾向民生,但操作起来非常麻烦,实施结果并没有达到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实际上,新农合更符合普惠制的标准,更能真正发挥人们病有所医的作用,更能真正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应该多考虑其操作性,按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不仅要真正向民生看齐,也要考虑实际的操作结果、真正使党的惠民政策普及到广大的城镇居民。
四、几点建议
一是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双轨并保的实施步伐。两种保险无论在制度设计上还是操作流程上都各有千秋,建议取长补短,合并参保。
二是提高政策吸引力、使政策惠及面广,惠及程度深。重新调整药品目录,将一些物美价廉的适用于基层的药品纳入目录内;适当降低住院起付线;适当提高一、二级医院基金报销比例,或者不再设立医院级别限制,完全放开,只用起付线来控制转诊转院。将生育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三是尽量使政策简单明了,不用搞太多限制因素,参保人看不明白,可以学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单分类报销比例就可以了。
四是增强政策灵活性,提高基金使用率,基金结余太多只能是浪费,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提高基金使用率要从提高参保人待遇水平入手,使基金结余率不得高于一定比例,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近几年来都在根据基金的结余情况不断调整政策,使参保人待遇得到了不断提高,充分显现了政策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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