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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庆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上调

2024-07-09 16:44
摘要:9月3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险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文件要求,全省统一上调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从2015年起,大庆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

9月3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险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文件要求,全省统一上调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从2015年起,大庆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调整后,普通人群中的未成年人及大中小学生由60元提高到80元,成年人由378元提高到398元;低保重残等特殊人群中的未成年人由18元提高到38元,成年人由96元提高到116元。

调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尚属首次

据市医保局副局长李广生介绍,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根据大庆城镇居民年收入制定出来的,大庆自2007年10月启动城镇居民医保至今,缴费标准一直没有调整。今年,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通知要求,大庆首次上调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各类人群缴费基数均上调20元。

据统计,截至目前,市区约有参保人员27万人,其中,大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参保比例较大,参保人数近20万。市内三级医院住院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标准为:未成年人80%,成年人60%,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11万元。

今年新参保学生缴费为160元

日前,大庆各大中小学校已经开学,全市2015年学生医保缴费也将陆续开始,有关学生缴费的相关问题,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作了详细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已参保且正常缴费的普通学生缴费标准为80元;新参保普通学生缴费160元,其中包含社会保障卡卡费20元、2014年保费60元和2015年全年保费80元。

另外,重残、优抚对象等已参保学生缴费38元,新参保学生缴费66元,包含社会保障卡卡费10元,以及2014年保费18元和2015年保费38元。

工作人员提醒,由民政局承担保费的低保对象,参保人员需持民政局开具的“缴费资助单”转回社区参保。

记者了解到,学生医保的报销标准为:学生缴费期间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政策规定8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11万元。针对参保后中断缴费的学生,参保人员除了要缴纳2015年保费外,还需补缴欠费期间的全年保费,并从2014年9月1日起设置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过后才能享受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缴费于今年11月份开始

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开始,缴费时间共分为两段,具体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5日和12月1日至15日。

提醒参保人员,缴费前,必须先到所在社区领取缴费凭证,然后再到相关银行进行缴费,否则银行拒绝收取。大中小学生缴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取。

想要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市民,成年人只需携带户口簿原件、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红底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即可。在校学生没有参保的,可在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基层公立医院治疗报销比例提高

为鼓励广大参保居民到基层医院治疗,缓解大型医院就医压力,医保行政部门提高了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成年人到大庆公立一级医院治疗,报销标准由原来的60%提高至72%;成年人到公立二级医院治疗,报销标准由原来的60%提高至68%。未成年人到大庆公立一级医院治疗,报销标准由原来的80%提高至86%;到公立二级医院治疗,报销标准由80%提高到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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