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春市医保局了解到,日前,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二一三年度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定于2013年1月4日至3月20日对全市参加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单位进行缴费基数核定。据了解,此次年审的社会平均工资仍执行2011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1472元,月社会平均工资3456元,月缴费上限10368元,月缴费下限2073.6元。
何为医保年检? 办理地点在哪? 因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12月17日迁往繁荣路新址(繁荣东路166号,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会处东行100米),原办公场所不再办理医保业务,参保单位需到前往繁荣东路166号医保新综合办公楼二楼登记审核处办理年审。 可乘坐以下公交路线抵达医保局新址: 6路、66路、 112路、 124路、 193路、 240路、 252路、 132路、 315路。更多详情请咨询:,查询网站:http://ccyb.gov.cn。 需要注意什么? 1、未办理网上变更手续的参保单位,请尽快到朝阳区红旗街百脑汇中国电信营业厅办理。(咨询电话:) 2、各参保单位在缴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时,要严格按照征缴通知单金额缴费,并在缴费单据备注栏标注清“单位编号、费款所属期”。否则需持缴费票据复印件到经办窗口,经核实后,方可进行到账处理。 3、各参保单位在办理变更业务时,需持新版《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填写完整后,经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否则不予办理变更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