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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医保起付线标准暂不变

2024-01-28 20:41
摘要:尹利平等呼吁提高重疾的报销比例,因现行规定超过10万元及不足15万元的,一级才报55%,二级50%,三级45%,若超过15万元的赔付就更少。

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尹利平等人提出了《关于完善社保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议》,希望社保部门能将目前社保卡看门诊的范围在全东莞市联网,甚至可以直接持社保卡到一二三甲医院就诊。日前,市社保局对此答复说,该局正研究解决同一镇(街)范围内工作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医问题,对于跨镇(街)等复杂的就医问题将进一步探讨。有条件的参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及经济承受能力,通过建立个人账户自由选择到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呼吁提高重疾的报销比例

在建议中,尹利平等还认为,目前针对持社保卡看病或住院有以下问题:起付标准规定太高,如在市区一级医院是500元,二级为800元,三级医院就去到1300元,在市外医院就诊则更高,希望能降低起付标准;目前报销的比例从一级到三级医院由高到低,而且涉及到重疾的话,报销的比率就很低。

尹利平等呼吁提高重疾的报销比例,因现行规定超过10万元及不足15万元的,一级才报55%,二级50%,三级45%,若超过15万元的赔付就更少。这样对于重疾人员来说,要承受很大的经济压力。

我市基本能满足参保人的医疗保障需求

针对提高重大疾病报销比例问题,市社保局答复说,我市实行低费率参保,医保筹资水平在珠三角地区处较低水平,例如与毗邻的深圳市相比,我市2012年每人仅567元,深圳市达到每人1200元,相当于东莞的2倍多。因此,我市暂时不具备提高报销比例的条件。

市社保局表示,按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年度内统筹支付金额累计5万元以内,统筹支付比例为95%(退休人员100%),在二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三级医院下降10个百分点;年度内统筹支付金额累计10万元以内,统筹支付比例为75%(退休人员80%,各级医疗机构降报比例同上)。

据统计,2012年全年因病住院的参保人约19.6万人,全年累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10万元内的有19.3万人,也就是说98.5%的参保人都是按10万元段的标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数据说明,我市医保基本能够满足绝大部分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当然,确实也存在少部分群众医疗费负担仍然较重的现象,给参保人家庭经济带来一定压力。”该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对此,近年来该局通过多层次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来解决部分重大疾病参保人员的实际困难。

起付线标准暂不变

关于“起付线过高”的问题,市社保局认为,根据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均工资的10%左右”(按2012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起付标准为2100元),而我市目前起付标准平均为866元,远低于国家的规定,而且实施多年实践证明其效果是显著的,有效控制了不合理就医,在不影响参保人合理保障权益的基础上促进了我市医保制度的良性发展。

此外,目前我市医保基金基本实现收支平衡,若再降低起付标准则会增加基金运行压力,必须增加缴费才可提高待遇水平。因此,将继续维持这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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